广义上讲,员工持股计划也属于股权激励;狭义上讲,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是不同的,因为就上市公司而言,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分别由《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两个不同的文件作出了许多不同的规定。主要区别如下:
1、激励对象不同。《指导意见》未对持股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只是强调“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也就是说,公司如果认为有必要,可以做到全员持股。《管理办法》对股权激励的对象限定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主要激励目的重在对其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励。
2、股票来源不同。《指导意见》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自愿赠与。《管理办法》规定的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等。
3、绩效考核不同。《指导意见》未对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与否、具体指标等做出明确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在绩效考核方面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和自主性。《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对激励对象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行权条件,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
4、锁定期不同。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权益日起不得超过10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激励对象应当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后一行权期的起算日不得早于前一行权期的届满日。
1、面向对象
《指导意见》中未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只是强调“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股权激励的对象包括市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视为应当激励的人员,规定得非常细,主要是激励高管和核心的业务和技术人员。所以,员工持股具有普适性;与员工持股比较,股权激励并不是全员持股,而是侧重于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重在对其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励。
2、股票来源
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市场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等。而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股票来源:
(1)市场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2)二级市场购买;
(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4)股东自愿赠与。
所以员工持股计划中股票的来源有更多的选择,员工可以直接从二级市场上自行购买股票,大股东还可以直接向员工赠予股票。
3、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公司应当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同时对公司业绩指标的选取和确定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4、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对股权激励来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并且市场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市场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1、面向对象
《指导意见》中未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只是强调“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人员,规定得非常细,主要是激励高管和核心的业务和技术人员。所以,员工持股具有普适性;与员工持股比较,股权激励并不是全员持股,而是侧重于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重在对其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励。
2、股票来源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等。而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股票来源:
(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2)二级市场购买;
(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4)股东自愿赠与。
所以员工持股计划中股票的来源有更多的选择,员工可以直接从二级市场上自行购买股票,大股东还可以直接向员工赠予股票。
3、绩效考核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同时对公司业绩指标的选取和确定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指导意见》中并未对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与否、具体指标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可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标、背景、公司发展阶段、激励对象工作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进行设定。所以员工持股计划在绩效考核方面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4、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对股权激励来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并且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总体来说,员工持股计划更灵活,上市公司的操作余地更大。
股权激励是为了激励员工,平衡企业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特别是关注企业的长期发展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因此,确定激励对象必须以企业战略目标为导向,即选择对企业战略最具有价值的人员。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可以采用管理岗位上的经理层加上关键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加上董事会的主观认定的方式。
一般可以包括以下人员:
(1)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但一般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等不在激励范围;
(2)中高层管理人员、部分副经理级别以上核心业务骨干;
(3)核心技术人员;
(4)优秀的销售骨干人员;
(5)其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长远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人员。
股权激励与员工持股计划是两种不同的中长期人才激励形式。
股权激励的目的是建立起一套长效激励机制,将公司的业绩与员工个人收益绑定在一起,实现双方共赢。
员工持股计划的本质是员工出钱做投资。员工通过参与员工持股计划,拿到股票的成本往往并没有股权激励价格那么低。
从范围来看:股权激励只针对小部分人群,如中高层员工及少数基层骨干;员工持股计划对象覆盖范围更广,甚至可以达到全员。
从周期来看:股权激励一般3-5年,其中1年等待或锁定期,3-4年进行每年分期行权或解锁;员工持股计划一般是1年锁定期,3年内任意时间卖出锁定收益,分期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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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方案可以在上市公司的网站公告上进行查询;也可以去一些企业的咨询网查一下上市公司公告。
2、股权激励是指以股票作为手段对经营者进行激励的一种制度.所谓股权激励是指以股权为基础(stock—based)的激励制度,主要有两种方式即限制性股票所有权(restrictedstockownership)和股票期权(stockoption)股权激励方式是指企业通过在一定条件下、以特定的方式(股票)对经营者拥有一定数量的企业股权,从而进行激励的一种制度,它能够将企业的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有效结合起来使经营者站在所有者的立场思考问题达到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收益共同发展的双赢目的。简言之,股权激励,是指企业经营者和职工通过持有企业股权的形式,来分享企业剩余索取权的一种激励行为。
企业是根据国家产业政策或者自身经营需要做出相应的修正,正常情况下是利好该股票,但是也会存在利空消息。具体还需要看看是变更了哪些经营范围。
在市场很强势的时候上市公司有任何风吹草动都可以形成炒作理由;这时候股价有波动也属正常;具体还得要区别对待。
1、面向对象
《指导意见》中未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对象做出明确限定,只是强调“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管理办法》规定,股权激励的对象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和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人员,规定得非常细,主要是激励高管和核心的业务和技术人员。所以,员工持股具有普适性;与员工持股比较,股权激励并不是全员持股,而是侧重于管理层和核心员工,重在对其企业家精神的塑造和激励。
2、股票来源
《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股权激励的股票来源为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等。而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股票来源:
(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2)二级市场购买;
(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
(4)股东自愿赠与。
所以员工持股计划中股票的来源有更多的选择,员工可以直接从二级市场上自行购买股票,大股东还可以直接向员工赠予股票。
3、绩效考核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上市公司应当设立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条件,绩效考核指标应当包括公司业绩指标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指标。同时对公司业绩指标的选取和确定作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指导意见》中并未对绩效考核指标的设定与否、具体指标等做出明确规定,因此上市公司可根据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标、背景、公司发展阶段、激励对象工作等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对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进行设定。所以员工持股计划在绩效考核方面具有相当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4、锁定期
员工持股计划长期持续有效,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对股权激励来说,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与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并且上市公司应当规定分期解除限售,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各期解除限售的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股票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票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上市公司应当规定激励对象分期行权,每期时限不得少于12个月,每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比例不得超过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总额的50%。
总体来说,员工持股计划更灵活,上市公司的操作余地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