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流程:
1、当事人达成股权转让的合意;
2、取得半数股东同意转让证明,以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3、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5、办理变更登记。
可能构成犯罪。
违法变更股东股权的行为在一定情形下是可能构成犯罪的。如果行为人是通过诈骗的方式取得股权进而予以变更就会构成犯罪。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一、企业所得税。法人股东将持有的其他公司股份转让出去发生利益所得,需要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并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79号)规定,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所以,计算转让所得时不能扣除应归属于上述公司被投资企业的未分配利润。即即便是股权转让所得中包含税后利润,也不能确认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当然如果在股权转让之前先分配,符合条件的权益性投资收益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
二、个人所得税。自然人股东将持有的股权转让所实现的利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20%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转让股权的收入总额减去股权的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剩余金额。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
三、印花税。非上市公司发生的股权转让是按照“产权转移数据”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五,并且是合同签订的双方均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纳税义务人为小规模纳税或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印花税优惠政策。
四、以股权转让名义转让土地会涉及土地增值税。一般来说,股权转让并不发生被投资企业不动产产权的转移,所以不存在土地增值税之说。但在实务中,对于明显是以转让股权之名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在股权转让环节,由收益取得方即股权转让方缴纳土地增值税。但按照国税函[2000]687号文件,缴纳土地增值税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股权转让行为为一次性行为;2、转让100%股权;3、以股权形式表现的资产主要是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只有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才能适用687号文件对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的行为征收土地增值税。如果以股权转让方式转让房地产行为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避税,那么企业通过多次股权交易或者转让99%的股权,就不满足国税函[2000]687号的适用条件,是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主要是因为,被转让股权的企业名下有大量不动产,在股权转让后,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会发生变化,间接的导致了不动产所有人发生变化,税法规定这样相当于不动产转让,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非营利组织可不可以作为法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非营利组织,可以作为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为公益目的或者其他非营利目的成立,不向出资人、设立人或者会员分配所取得利润的法人,为非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包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
具备法人条件,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供公益服务设立的事业单位,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事业单位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