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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30

    会议时间: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者定期)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

    1、原(全体)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

    2、新增股东(或股东代表):XXX、XXX。(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X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若转让给新股东且原股东未全部到会,应注明:原股东XXX、XXX放弃优先受让权。)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股东,认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二)同意将公司名称变更为XXXX有限公司。

    三)同意将公司住所由变更为。

    四)同意将公司经营范围由变更为(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审批的为准)。

    五)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上一届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同意免去XXX、XXX、XXX的董事职务,同意免去XXX、XXX的监事职务;选举XXX、XXX、XXX为新董事,继续选举原董事会成员XXX、XXX担任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成员由XXX、XXX、XXX、XXX、XXX组成;选举XXX、XXX为新监事,继续选举原监事会成员XXX担任新一届监事会的监事,公司新一届监事会成员由XXX、XXX、XXX和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XXX、XXX组成。(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2、因上一届董事、监事、经理任期届满,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XXX的执行董事职务,同意免去XXX的监事职务,同意免去XXX的经理职务;本公司由XXX、XXX、XXX组成新股东会,选举(或聘任)XXX为执行董事,选举(或聘任)XXX为监事,选举(或聘任)XXX为本公司经理。(注:本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且任期届满的有限公司使用)

    3、同意免去XXX、XXX董事职务,增补XXX、XXX为公司董事;免去XXX、XXX监事职务,增补XXX、XXX为公司监事。(注:本项内容供设董事会、监事会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4、同意免去XXX执行董事职务,重新选举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免去XXX监事职务,重新选举XXX为公司监事;免去XXX经理职务,重新聘用XXX为公司经理。(注:本项内容供设执行董事、监事但任职期限未满的有限公司)

    六)同意公司的注册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出资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后公司各股东出资及出资比例如下:

    1、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2、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3、股东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

    七)同意公司实收资本由万元人民币增加(减少)至万元人民币。本次增加(减少)的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其中由原股东A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原股东B增加(减少)出资万元人民币,新股东C出资万元人民币。

    八)同意公司类型由变更为。

    九)同意公司股东(XXX)的名称(或者姓名)变更为(XXX)。

    十)同意公司营业期限延长至年月日。

    十一)同意公司因营业期限届满(或合并、分立,或其他原因),拟予以解散,并成立清算组,其成员由XXX、XXX、XXX、XXX组成,其中由(XXX)担任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注:本条款仅限于公司拟解散终止生产或经营活动而制定)

    十二)其它需要决议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十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者新《章程》)。

    原股东签字、盖章:新增股东签字、盖章:

    (无新股东的,删除该项)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有限公司

    201X年XX月XX日

  • 111人看过2024-01-30
    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得独立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
    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人或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持有人;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110人看过2024-01-30
    股权质押以股东设质的,不需要其他股东同意。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质押以公司外第三人设质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
  • 108人看过2024-01-30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该条规定了股东请求解散公司诉讼制度,也是《公司法》保护小股东利益的一种方式。但股东在适用该条要求解散公司时并非轻易能从法院获得胜诉的判决。因此,股东提起诉讼要求解散公司时需要提供非常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符合解散条件。
  • 109人看过2024-01-30
    并非所有股东都能起诉请求解散公司。只有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116人看过2024-01-30
    公司破产对股东个人财产一般没有影响。公司以破产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应当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 107人看过2024-01-30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

  • 116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成立前期费用股东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平均承担。
  • 111人看过2024-01-30
    对吊销营业执照不服,可以在处罚决定做出的3天内,书面要求听证,也可以向上一级工商管理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决定的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股东在所出资公司的营业执照被吊销后怠于履行清算义务的,债权人可以起诉到法院,通过行使诉权,由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同时可以将公司股东列为共同被告。

    当然,如果股东已经自行组成清算组的,债权人和公司仍然存在债权纠纷的,应当以清算组为被告提起诉讼,在债权得到确认后进行申报,参与清算分配。如果股东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则可以起诉股东在出资不实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 117人看过2024-01-30
    可以。减资是指公司的注册资金减少,形式很多,可以是按股东比例减资,也可以是其中的股东退资。如果其中一人退资,那当前的注册资金应当是剩下两个股东的注资总和。但是要注意,减资时要满足公司的最低注册资金。两个人3万,一个人10万。公司减资的流程是比较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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