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
1、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征收
2、税率20%
3、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财产转让收入-财产原值-转让中发生的合理费用
应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20%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股权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9]285号)
1、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
2、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3、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个人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际情况。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一)对于个人股东转让股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核定方法征收个人所得税:
1、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取得该股权所支付价款的
2、股权转让价格低于同一被投资企业其他股东同时或大约同时、相同或类似条件下股权转让价的
3、股权转让收益率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
4、转让价格低于个人股东应享有的所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份额的
5、有重大影响的个人股东转让企业股权,且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物占资产比重超过30%的
6、转让收入中包含难以计价的非货币性资产或其他经济利益
7.纳税人接到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通知仍拒不申报的
(二)根据个人股权转让的不同情况,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选用以下方法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1、近期同企业股权转让的价格(价格明显偏低的除外)
2.、资产评估净值份额
3.、转让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份额
4、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
5、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合理的其他方法。
公司股权转让,应当由转让人,按照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的应纳税额是,转让股权的收入总额减去股权的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剩余金额
做股权转让需要交的税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当转让方为个人时,只需按照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当转让方为个纳个人所得税。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
1、《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按次征收。
2、具体计算方法为:股权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股权转让收入-取得股权所支付的金额-转让过程中所支付的相关合理费用)×20%。其中,合理费用是指股权转让过程中按规定支付的税金、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个人转让股权过程中,被投资企业、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应按照规定期限报送相关资料和办理扣缴(纳税)申报。被投资企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与股权变动事项相关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会议纪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填报《被投资企业股权变动情况报告表》。
股东优先购买权是股东享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其他股东拟转让股权的权利。该优先购买权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特有的一种法定权利。
1、理论基础
公司法之所以规定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主要目的是为了保证有限责任公司的老股东可以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实现对公司的控制权。该规定体现了对有限责任公司“人合性”的维护和对老股东对公司贡献的承认。
2、现行立法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夫妻财产分割
股东因离婚需要与配偶分割所持股权或将所持股权赠与子女等近亲属,这种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发生的股权转让不同于一般的股权转让。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发生的股权转让一般要排除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用,除非公司章程对此有特别规定。
4、法院强制执行
当股东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法院可以强制转让股权来偿债。此时公司其他股东仍然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