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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进行股份制改造是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在上市过程中,一般都采取整体变更的形式,是以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折成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这个过程不会增加股东,但是由于原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一般都大于原注册资本,所以折股后股本会增加。如果是IPO上市,那上市过程中要向社会公众股公开发行股份,股本和股东肯定是增加的。如果是借壳上市就不一定了。

    如果您是想问公司在上市的准备过程中能否增资或者引入新股东,那明显是可以的。

  • 100人看过2024-01-05

      设立干股的条件是:需要股东全体一致,无人行使优先权。几种情况如下:

      1、干股不仅可以是部分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也可以是全体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赠与股份;

      2、干股既可以在创建时获得,也可以在公司存续期间获得,若股东在公司存续期间取得干股,公司未扩资,发行新股,但原股东所持股份比例相应下降;

      3、干股可以是有条件的股份赠与,也可以是无条件的股份赠与,附条件股份赠与协议中附条件对股份的转让方和受让方具有约束力,受让方在附条件实现时取得或者失去相应的股份;

      4、干股的获得可能是因为个人技能或管理能力,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

  • 100人看过2024-01-05

      长期股权投资的特点是:

      1、长期持有。长期股权投资的目的是长期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股份,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控制或对被投资单位产生重大影响,或持有不易实现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改善和巩固贸易关系。

      2、利险并存。获得经济利益,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禁止出售。除股票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通常不能随时出售。一旦投资企业成为被投资单位的股东,按照其股份享有股东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一般不得随意抽回投资。风险较大。与长期债权投资相比,长期股权投资具有较大的投资风险。

  • 100人看过2024-01-05

      1、明晰股权结构

      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

      2、资产评估

      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请国家认可的资产评估所对被收购公司的资产及权益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结果报国家有关资产评审机构批准确认。

      3、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共同约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4、出让方的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有出让股权的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2)保证所与本次转让股权有关的活动中所提及的文件均合法有效;

      (3)保证其转让的股权完整,未设定任何担保、抵押及其他第三方权益;

      (4)如股权转让合同中涉及土地使用权问题,出让方应当保证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均系经合法方式取得,并合法拥有,可以被依法自由转让;

      (5)出让方应向受让方保证除已列举的债务外,无任何其他负债;

      (6)保证因涉及股权交割日前的事实而产生的诉讼或仲裁由出让方承担。

      5、股权转让合同受让方保证

      (1)其主体资格合法,能独立承担受让股权所产生的合同义务或法律责任;

      (2)保证支付股权转让的资金来源合法,有充分的履约资金及资产承担转让价款。

      6、确定转让条件

      股权转让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转让的条件。转让的条件中可包含:出让方同意转让股权的同意函;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会一致同意转让股权的决议;受让方同意受让股权的同意函;评估结果已获资产评审中心批准确认;出让方向受让方提供关于股权转让的全部文件资料、法律文件、帐目及其他必要文件材料;有关合同报相关的审批机构批准。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确定违约责任

      12、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13、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转让的15项主要内容

      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国籍等

      2、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

      3、转让方的告知义务

      4、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5、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

      6、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约定

      7、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约定,实际交接手续约定

      8、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约定

      9、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约定

      10、违约责任

      11、适用法律争议解决

      12、通知义务、联系方式约定

      13、协议的变更、解除约定

      14、协议的签署、生效

      15、订立时间、地点

  • 100人看过2024-01-05

    1、收购方与目标公司或其股东进行洽谈,初步了解情况,进而达成收购意向,签订收购意向书。

    2、收购方在目标公司的协助下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进行资产评估,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构架进行详尽调查,对职工情况进行造册统计。

    3、收购双方及目标公司债权人代表组成小组,草拟并通过收购实施预案。

    4、债权人与被收购方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约定收购后的债务偿还事宜。

    5、收购双方正式谈判,协商签订收购合同。

    6、双方根据公司章程或公司法及相关配套法规的规定,提交各自的权力机构,如股东会就收购事宜进行审议表决。

    7、双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将收购合同交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

    8、收购合同生效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资产转移、经营管理权转移手续,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依法办理包括股东变更登记在内的工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是原则上转让股权必须签订转让合同,注明转让股权的种类、数量、过户时间、转让款支付办法和时间、债权债务的处理、法律责任的归属等内容。有的民间小企业特别是农民入股的企业,由于多种原因造成个人股权转让基本上没有签订合同,而是口头协议或说说,只要资金过户了,转让便实现,确认的办法要么有人证明,要么在企业财务处理上有记录。

    二是企业章程改变。按照企业注册的有关规定,企业股东变化的,要到工商部门作变更登记,没有变更登记,是没有法律保障的转让。当前民间小企业中,个人股权转让存在没有变更登记的现象,企业章程、工商登记均是原来的,一旦发生法律纠纷,则责任仍属原股东。

    三是转让款已经过户。过户的确认,涉及个人所得税收入实现的确认原则,而这恰恰是个人所得税法没有明确的法律缺陷。通常的理解是,除经营所得(即个体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外,个人所得税其他应税项目以收付实现制为确认收入的实现与否,但在具体认定上还比较复杂。股权转让中,有以下情况的均属收入的实现,第一是现金的实际转移,如通过银行过户(有银行过户凭证),或有人证明的私下现金转移,或支付原股东应当支付的债务,或帮助原股东购买其所需的财产、物资等。第二是财务账上有明确的会计记录且有签字(分录、凭证)。当然,款项过户的方式方法要与合同载明的办法联系起来考虑。

    上述三个条件均满足的,应当可以确认为股权转让的完成和转让者收入的实现并据以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某一条件未履行完毕,又因执行仲裁或其他原因最终没有满足上述三个条件的,不能确认转让的完成,也不能确认个人收入的实现。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转让的具体步骤有:

      1、召开股东大会研究相关事宜;

      2、订立转让协议;

      3、向法律规定的有关机构申请批准;

      4、办理相收购转让的变更登记;

      5、股权转让的其他具体步骤。

      因此,股权转让的具体步骤如上所示。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2、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3、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120人看过2024-01-05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
    (1)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
    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向社会公众广泛地发行股票来筹集资本,任何投资者只要认购股票和支付股款,都可成为股份公司的股东,这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具有广泛性的特点。
    (2)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股份是构成公司资本的最小单位。这种资本股份化的采用,便于股东股权的确定和行使。
    (3)股东责任具有有限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仅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
    (4)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公开性、自由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的这一特征是区别于其他各种公司的最主要特征。
    (5)公司经营状况的公开性。
    由于公司的股份发行和转让的公开性、自由性,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仅要向股东公开,还要向社会公开。
    (6)公司信用基础的资合性。
    股份有限公司的的信用基础在于其公司资本和资产,这与股东的有限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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