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要交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等。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1、举行股东会议,征求股东意见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超过半数表决通过后,股权方可转让。股东会讨论股权转让时。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按照同等条件购买该股权,不同意转让又不同意购买,视为同意转让;股东之间相互转让股权时,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需股东之间协商并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2、转让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协议中应对转让股权的数额、价格、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具体规定,使其作为有效的法律文书来约束双方的转让行为,股权转让合同应当遵守民法典的一般规定。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书
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段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但出资证明书作为公司对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和享有股权的证明,只是股东对抗公司的证明,并不足以产生对外公示的效力。
4、到工商部门进行股权变更登记
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股东及其出资变更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工商变更登记,至此,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法定程序才告完成。
隐名股东是否会被认定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
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
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
个人所得税纳税义务人应当向国家缴纳税款的期限。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作了如下具体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税款,都应当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7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采掘业、远洋运输业、远洋捕捞业等特定行业以及财政部确定的其他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应纳税款,按月计征,自年度终了30日之内,合计其全年工资、薪金所得,再按12个月平均并计算实际应纳的税款,多退少补。
个体工商业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30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7日内预缴,年度终了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应当去工商局。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一、出让股权怎么算比例
对原股东而言,转让前的股权比例是指转让前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占原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转让后的股权比例是指转让后原股东持有的股份占现注册资本的百分比。对新股东而言,受让后的股权比例是指受让后新股东持有的股份占现注册资本的百分比。
出让股权比例计算,需要根据公司整体情况来决定:
1、首先将整个企业做资产评估,确定企业的价值;
2、然后将企业净值和中途入股的资金相加,再重新计算各占多少比例的股份;
3、在决定股权时,要注意创始人的股权不能超过公司的70%。
如果企业后续还要上市的话,需要找证券资质评估机构进行复评,复评完成之后才可以上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