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投入的股本计入实收资本或资本公积账户。
2.在会计核算上,为了反映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对于非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应设置“实收资本”总帐科目。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应设置“股本”总分类账户;从企业投资者收到的超过其在注册资本或股本中所占份额的部分,作为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在“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核算。(资本公积的定义:是指公司投入资本所导致的各种增值。一般这种升值不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关系。主要包括资本或股权溢价、合法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汇率折算差额、接受现金捐赠、股权投资准备及拨款转拨等。)
3.新投入的股本没有原则。投资完成后,将资本分成股份,再按股份数入账,或者直接按股份数入账投资股份数和资本总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