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价、低价转让的税收政策: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个人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两个税种: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一、印花税:个人股权转让所属印花税税目为“产权转移书据”,其税率为所载金额万分之五。
二、个人所得税个人股权转让,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而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是指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
一、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由转让方与受让方自由协商确定,可称为“协商价法”。
二、以公司工商注册登记的股东出资额为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出资额法”。
三、以公司净资产额为标准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净资产价法”。
四、以审计、评估的价格作为依据计算股权转让价格,可称为“评估价法”。
五、以拍卖价、变卖价为股权转让价格。
1、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书面协议是确认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在诉讼中,书面协议是保护隐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有力证据。
2、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因此,仅有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通常不能产生确认隐名投资者享有股权的法律效果。隐名投资者应当争取同项目公司及其他股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使公司内部各当事人均认可隐名投资人的实际股东地位。
3、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委托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4、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隐名投资行为的隐蔽性,决定了其时刻受显名股东的制约。因此,必须时刻关注显名股东的资产和纠纷状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保持对显名股东一定程度的控制力。要注意防止显名股东违反协议将股权转让或作其他处分,或因他自身原因导致股权被法院冻结甚至执行。
应当去工商局进行办理。
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是怎样的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流程有:
1.公开发行的证券,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2.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
3.签订转让协议;
4.办理交割手续。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哪些文件或资料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的文件或资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公司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3.股东会决议。
4.股权转让协议书。
5.股权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股权转让后的股东)决议。
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
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8.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讨论表决;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以及其他股东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