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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履行出资的责任后,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无论是否参与经营,都以出资额承担公司的亏损。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 134人看过2024-01-05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违规减持是要受到证监会处罚的。不过不论怎么处罚,股东减持赚到的钱绝对不可能全部罚完的,所以对于股东来说属于不痛不痒的事情。

    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同时,深沪交易所出台细则,完善减持规定。但是非常遗憾,这一“史上最严”的减持新规依然缺少违规减持的惩治措施和惩治手段,其处罚措施还是停留在批评、谴责与限制交易等“初级”阶段,没有惩治的法规等同于没有牙齿的老虎,只不过是看起来吓人罢了,是无法有效遏制违规减持的。

  • 134人看过2024-01-05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是公司的出资人,在履行出资责任后,可以取得公司的股权。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公司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很多债权债务。公司要积极收回债权,保证公司的现金流,如果款项是属于公司的,股东可以以公司的名义收取公司的款项,但不能将款项占为已有,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决定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某有限公司股东于年月日作出如下决定:

    1.同意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

    2.同意任命为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免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的职务。

    3.同意任命为公司经理,免去经理的职务。

    4.同意任命为监事,免去监事的职务。

    5.同意公司住所由广州市区路号变更为:某

    6.同意公司公司注册的资本、实收资本由XXX万元变更为XXX万元,增加(减少)部分XXX万元由股东出资。

    7.(其它需要决定的事项请逐项列明)。

    8.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股东:(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纠纷主要分为四类:股东出资纠纷、股权确认纠纷、股权转让纠纷、股东权利纠纷等。股权确认纠纷案件所涉及的主要证据包括,但证据要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1、股东的出资证明书;

    2、公司的股东名册的记载;

    3、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记载;

    4、实际承受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

  • 100人看过2024-01-05
    资期限届满而未仍出资的股权。未按期缴付出资涉及虚假出资行为,属于法律规定的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
  • 155人看过2024-01-05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对外转让要注意以下几点:

    1、由于只有一个股东,一般只能对外转让股权;

    2、转让股权后应当重新制定公司章程;

    3、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4、鉴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不能随意转让,应遵循法定程序进行。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由法定的一定人数股东组成,转让的一般程序是:股东向董事会提出转让申请,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经法定人数股东同意后方可转让。

    5、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除公司法有特别规定的以外,有限责任公司必须设立股东会。但股东会是非常设机关,即它不是常设的公司机构,而仅以会议形式存在,只有在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股东会才作为公司机关存在。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是按其所认缴出资额向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人。召集程序是法律明确规定的,因而是一种法定程序。不经过这种程序即没有完成这种程序所要求的活动内容,对股东会决议的效力会产生影响。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召集程序主要是履行召集通知以及在召集通知中记载审议事项的义务。有限责任公司应于股东会召开以前,将召集通知送达全体股东。召集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其内容应包括开会日期、时间、地点及审议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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