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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甲方: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投资方简称乙方)

    现因甲方发展需要,乙方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XXXX元整(大写XXXX元),经过双方友好协商,在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书。

    第一条甲方经营项目及范围

    经营项目:XXXX

    第二条投资方式

    原则:产权为甲方所有,只对乙方支付工资和年度利润分红。

    方式:现金支付,自甲乙双方签订《投资分红协议书》后日内,乙方应将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合同期限、投资金额、分红比例、权利、义务、投资收益合同期限为年,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乙方愿向甲方投入资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此资金由甲方自主支配,乙方不干涉甲方及甲方运营。

    在合同期限内,甲方愿向乙方按每(月/年)支付本金回报元整(大写元),年合计支付人民币元整(大写元),并且甲方以年度利润%向乙方分红。

    第三条撤资方式

    1、自然撤资

    本合同期满后,甲方向乙方发放红利和本金利息回报,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2、甲方要求乙方撤资

    在合同期内,甲方要求乙方撤资,在已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同时甲方向乙方赔偿该合同期限时间年利息回报总额的双倍即XXXX元整。

    (大写XX元)。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3、乙方要求撤资

    在合同期内,乙方要求甲方撤资,甲方在已过的时间里甲方向乙方按发放红利和本金回报(不付未过的日期),同时乙方应向甲方赔偿合同期限时间本金回报利息总额的双倍即XX元整(大写元XX)。甲方并向乙方返还全部投资本金,本合同终止。

    4、甲方破产撤资

    在任何时候,甲方无法经营或无能力向乙方发放红利、本金利息或返还投资本金,甲方宣布破产,乙方有权以占的分红比例等比的分配甲方财产,乙方全部所得的总和不得超过本协议的第四条第2款规定的价值。本合同终止。

    第四条本协议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X乙方:XX

    法人代表:XX法人代表:XX

    身份证号码: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

    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签订日期:XXXX年XX月XX日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优先购买权规则体现出的优先购买权人与所有权人之间的利益平衡点为:优先购买权人仅能得到交易机会的保护,不因其优先购买权而得到交易中的优惠;所有权人仅受交易对象选择的限制,不因存在优先购买权而使其所有物变现价值受损。这是确定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的基础。在司法实践中,有人主张以转让方与第三人订立的转让协议中规定的条件为“同等条件”。
  • 100人看过2024-01-05

    股权确认之诉管辖法院是被告所在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5

    (一)控股股东减持原因是哪几个方面

    控股股东减持原因的方面有股东控制权因为各种原因而发生的转移,急需现金,进行其他投资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控股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决策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二)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00人看过2024-01-05
    1、实行代理投票制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期间,小股东因各种原因有可能很难亲自来参加股东大会,为了不放弃自己本来就应该有的权益和对自己的利益进行维护,法律有必要赋予小股东以书面方式,并在书面委托书中载明委托人与被委托人各自的权益,委托的具体权限,条件,要求等事项。

    2、对股东会表决实行累计投票制所谓累计投票制,即指股东大会在选举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 130人看过2024-01-05

    一、目标公司情况调查

    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的股权结构、资产状况、负债状况、欠税情况、或有负债等情况。特别应当注意的是,目标公司因为对外担保而形成的或有负债并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还应当查清目标公司章程的内容,尤其要注意章程中对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

    二、协商

    这一步骤在于发现交易对象,就交易的标的、价款等基本内容达成初步的意向。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意向书,其内容主要包括: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基本情况,目标公司简况及股权结构、转让方的告知义务、股权转让的份额,股权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股权转让的交割期限及方式、股东身份的取得时间、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实际交接手续、股权转让前后公司债权债务承继、股权转让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适用法律、通知义务、联系方式、协议的变更、解除、协议的签署、生效、订立时间、地点等等。

    三、以书面方式征得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比如通过召开股东会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声明。

    1、出让方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出让方应当在意向书规定的时间内书面通知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要求他们在一定时间内(公司法规定至少30天)就是否同意此次转让、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进行表态,或者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

    2、目标公司其他股东表态:根据新《公司法》第72条的规定,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自己应当购买出让方拟转让的股权,否则视为同意转让。即其他股东只能通过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方式阻止出让方对外转让股权。其他股东要注意防止出让方与受让方通过阴阳合同损害自己的优先购买权。实践当中比较有效的方法是其他股东要求转让双方共同对转让价格进行书面确认,并监督转让合同履行。

    3、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不需经过股东会表决同意,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

    四、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出让方与受让方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合同,除股权转让价格不能改变之外,付款条件、付款期限等内容与意向书也不能有实质性变化,否则就可能因为构成阴阳合同而受到其他股东的异议,甚至被法院撤销或者认定无效。

    五、公司对股权转让的变更记载

    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注销原股东名册,将新股东的姓名或名称,住所地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05

    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债权可以作为注册资本,但也未禁止。经批准的股份公司可以进行债转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因此,在我国公司股东或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根据法律股东可作为出资的仅为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债权可以作为股东或发起人对公司的出资。但是,以债权作为出资确有其法理基础,并且债权转股权的现象在我国企业的重组中已屡见不鲜,中国已发布有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债转股的规章。

  • 100人看过2024-01-05

    1、现行立法

    我国《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夫妻财产分割

    股东因离婚需要与配偶分割所持股权或将所持股权赠与子女等近亲属,这种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发生的股权转让不同于一般的股权转让。基于特定身份关系发生的股权转让一般要排除股东优先购买权的适用,除非公司章程对此有特别规定。

    对此,我国《公司法》没有专条规定。但《公司法》对与其具有完全相同法理基础的股权继承给与了专条规定。《公司法》第76条规定“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股东资格可以继承”。夫妻财产涉及股权分割时可以类推适用股权继承原理。

    法国《商事公司法》第44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通过继承或在夫妻之间清算共同财产时自由转移,并在夫妻之间以及直系亲属之间自由转让。但是,章程可以规定,配偶、继承人只有在按章程规定的条件获得认可后,才可成为股东。公司章程对此规定的条件,不得高于向公司外第三人转让股份的条件,否则,该条款无效。

    3、法院强制执行

    当股东自身财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时,法院可以强制转让股权来偿债。此时公司其他股东仍然享有优先购买权。

    我国《公司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如果是作为企业或者是公司的股东出现了需要转让股权或者是股权的买卖的时候,一定要及时的注意相关的民事法律法规的规定,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 132人看过2024-01-05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只要通知公司及其他股东即可自由转让;如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的,由转让股权的股东向公司董事会提出申请;

    2、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收回原股东的出资证明,发给新股东出资证明,对公司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 100人看过2024-01-05

    视情况而定。公司的责任是公司的责任,夫妻二人承担的只是股东责任,即全部出资额而已。例外是,夫妻二人将公司的钱与个人的钱不分而混淆使用的情况下,承担的则有可能是无限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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