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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5

    几个人合伙股权的分配方式:几人合伙,股权按照投资的多少进行分配。有其他技术或专利入股的,折算成资金进行分配。或者按照股权百分百比例,将其三等分,但是股份不可能完全均等。可协商一人股份稍高一些,作为管理者。合伙人必须按合伙协议规定履行出资义务。3个人合伙股权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 420人看过2024-01-05

    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根据该规定分析如下:

    1、如果公司要求股东出资的依据是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届满前任何时间实缴出资,其他股东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届满前很难要求未出资的股东实缴出资。如果出资期限届满,公司可以起诉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实缴出资。

    2、如果公司章程未规定出资时间,这就需要召集股东会,以股东会决议的方式解决出资时间的问题。

    3、问题中的股东以自有资金维系公司经营直接对外支付,不符合公司法关于出资的要求,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也就是所谓的公户)。如果出现纠纷很难认定该股东履行了出资义务,这种情况一般会认定为公司向股东的借款,在财务上计入其他应付款。

  • 100人看过2024-01-05
    通过股东会决议形式对股东资格解除应当具备相应的要件,具体包括:

    1、股东严重违反出资义务的情形,即“未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而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和抽逃部分出资不应包括其中。

    2、对股东予以除名前,公司应履行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出资的法定程序。

    同时还应当注意,在解除股东资格的股东决议中,应当给予除名股东履行出资的合理时间。被除名股东在该股东会决议中不享有表决权。

  • 100人看过2024-01-05
    实际出资人是指与他人约定由其出资而以他人名义享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权利的人,又称隐名出资人、实际股东、隐名股东,与之相对应的是名义出资人,又称显名出资人、名义股东、显名股东。投资者采用隐名的方式进行投资,或是出于规避法律的限制性或者禁止性规定的目的,或是出于投资行为效益最大化的考虑而采取的正当投资策略。可以说,隐名投资是一个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但由于政策导向、立法宗旨有所不同,制度设计及立法技术存在区别,各国立法对于实际出资人法律地位的态度也各异。在英美等国家,由于信托制度非常发达,股权信托的情形非常普遍,因此,通过股权信托的方式建立的名义出资人和实际出资人的关系是为法律所认可的。有的国家如韩国,法律规定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是共权共责的,实际上即是承认实际出资人的法律地位。我国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没有对实际出资人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既没有肯定其合法性,亦无禁止性规定。理论上,对于应否在立法上承认实际出资人的法律地位有不同的观点。持肯定观点的学者认为,确立实际出资人的法律地位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投资积极性,更大限度吸收社会闲置资金用于生产,缓解经营者对资金需求的压力,促进经济发展,也是现实生活和审判实践的需要。持否定观点者则认为,认可实际出资人的法律地位会导致以名义出资人的名义所形成的所有法律关系的效力被全盘否定,从而使与公司有关的法律关系变得不稳定,损害善意股东和第三人的利益,也不利于公司的登记管理,并可能为某些单位和个人采取隐名的方式暗中投资并操纵经营提供法律保护,助长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
  • 420人看过2024-01-05

    3个人合伙股权的分配方式:三人合伙,股权按照投资的多少进行分配。有其他技术或专利入股的,折算成资金进行分配。或者按照股权百分百比例,将其三等分,但是股份不可能完全均等。可协商一人股份稍高一些,作为管理者。合伙人必须按合伙协议规定履行出资义务。3个人合伙股权怎么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七条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 100人看过2024-01-05

    隐名股东是否会被确视为实际出资人,主要取决于以下方面:

    (1)与显名股东间有协议

    虽然这个协议对于公司不具有约束力,但是在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依然有效。它不仅是隐名股东用来约束显名股东的依据,也是证明隐名股东对于公司实际出资的有力证据。根据地方市高院的规定,如果双方在协议中未约定隐名股东为股东或者承担投资风险,并且隐名股东也没有以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管理或者未实际享受股东权利的,双方之间隐名投资关系将不会被认定,而是按债权债务关系处理。

    (2)不实际参加公司经营

    在实践中,有的隐名股东不参与公司经营,完全由显名股东行负责,有的则以自己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由于公司的社团性,公司的其他股东有权知道公司的投资人是谁。隐名股东以自己名义参与公司经营,行使股东权利,是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知道并且认可隐名投资行为存在的证据。因此,许多地方的法院均把隐名股东是否实际参加公司经营作为确认隐名投资关系的重要条件。

    (3)无违法行为

    中国法律、法规对于某些行业、企业的股东身份进行了限制。比如,外国自然人不得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在实践中某些人就采取隐名投资的方式参股合资企业。在这种情况下,隐名股东如果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将不会受到法院的认可,对于隐名股东以及显名股东双方而言,都将承担较大的风险。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股东可以用公款吗

    不可以。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需要在分配分红收益前,需要先行提取法定公积金。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如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就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 100人看过2024-01-05
    1、股东之间的内部转让,无需其他股东同意。
    2、外部转让,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3、经股东同意外部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 100人看过2024-01-05
    公司股东享有的权利如下:1、参与决策权;2、查阅、复制权: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3、监督权;4、分红权: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5、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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