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股权纠纷
  • 173人看过2024-01-11

    三年。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人依据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股权受让人给付股权转让款,诉讼时效期间应当依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给付股权转让款时间起算。诉讼时效为三年。

  • 152人看过2024-01-11

    1、瑕疵出资包括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股东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在公司成立前非法将其缴纳的出资款抽回,或者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章程所定价额的,构成虚假出资;股东在公司成立后非法将其缴纳的出资抽回的,构成抽逃出资。

    公司违法分配利润,或者虚增利润进行分配的,违法分配的利润视为抽逃出资。

    2、公司设立时,发起人虚假出资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补缴责任;股东抽逃出资的,帮助抽逃出资的股东、董事、经理、其他高管承担连带责任;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虚假出资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经理、其他高管承担连带责任。

    3、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补缴出资,并赔偿损失。公司怠于行使上述权利的,其他股东可依法提起诉讼。

    4、公司或债权人主张股东瑕疵出资,并举出对瑕疵出资行为产生合理怀疑的初步证据或有关线索的,应由该股东对不存在瑕疵出资承担举证责任。

    股东出资后,未依法验资或评估的,由该股东对出资是否到位承担举证责任。

    5、瑕疵出资股东可以补充出资。但在公司债权人要求该股东直接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诉讼中,股东补充出资的,不产生对抗效力。

    6、股东瑕疵出资的,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该股东在应承担责任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7、瑕疵出资股东对公司享有到期债权的,该股东或公司可以依法进行抵销。但法定情形除外。对于瑕疵出资股东依法所应分取的利润,该股东或公司也可依法主张抵销。

    8、股东虚假出资导致公司的实收资本低于法定最低注册资本的,股东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清偿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9、公司未依法通知债权人,或者未按照债权人的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即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可以要求股东在各自收回出资的范围内对减资前的公司债务连带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 133人看过2024-01-11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出资纠纷向法院起诉股东的,应该到股东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 156人看过2024-01-11

    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协议约定的期限或签订之日起计算。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而,在一般情况下,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请求人民法院予以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 136人看过2024-01-11

    股东资格登记日就是所谓的股权登记日。

    上市公司的股份每日在交易市场上流通,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股东可以参加分红或参与配股,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账上。

  • 137人看过2024-01-11

    店铺转让但大多数股东不同的,不能转让店铺。

  • 138人看过2024-01-11
    认定股东资格主要从实质和形式要件两方面考察。从实质要件来看,该股东是否实际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这是决定该股东是否享有股东资格的实质要件。从形式要件来看,股东名或名称被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者,即可推定其具有股东资格。因此,确认股东资格,也主要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方面是是否实际向公司出资或认缴出资,另一方面是推定股东资格的文件是否支持。现实中,一是实际出资的并不一定是股东(隐名股东、代持股东等),另一方面记载股东资格的各个文件也可能发生矛盾,导致股东资格确认出现法律争议。
  • 136人看过2024-01-11
    股东出资纠纷的处理
    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第三方调解(例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向法院依法起诉。如果依法订有明确的仲裁协议,则应当依法申请仲裁。合同对争议解决有明确约定,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解决。
  • 1784人看过2024-01-11

    股票逆回购指的是将股票先买入再卖出,公司用他们公司本来的现金,从股票市场中,购买回来一些公司在股票市场中发行的股票。

    进行这样的逆回购现象,最大的可能就是,票股价在市场比较低,低的价格可能对公司是一种严重的经营上的危害,这样的股价过低的话,外面的人可能对这个公司的整体形象有着一个不好的认知。也不会对这个股票抱有太大的希望而进行投资,久而久之股票的价格会越来越低。

  • 119人看过2024-01-11

    1、返还财产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办理手续

    就返还财产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都应将其从对方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从而将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恢复到无效合同缔结前的原状。就受让方而言,其有义务将其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权返还给转让方。公司有义务协助转让方办理股权回转的相关手续(如修改章程、变更股东名册、前往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股东变更登记。

    3、分红返还

    受让方依据无效或被撤销的股权转让合同所取得的股利亦应完璧归赵;否则,构成不当得利。但要返还给谁,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受让方分红时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转让方;受让方分红时不符合分红条件与程序的,应将红利返还公司。

    4、赔偿损失

    就赔偿损失而言,无论是转让方,还是受让方,对由于自己的过错而给对方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包括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都应承担赔偿责任。当然,赔偿的损失仅限于返还财产之后仍无法消弭的财产损失。

    5、股东资格

    另外,受让方向转让方赔偿损失的范围不包括公司利益直接受损、转让方作为股东利益间接受损的部分。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