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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69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冻结是指人民法院通过限制股权所有者提取或转移自己股权的一种强制措施。这种措施当中的主要目的是防止股权的收益的不当流失。给上市公司内部的利益造成的损失。
    2、在这种股权冻结的过程中,并没有否定股权持有者的股东身份。股票持有者同样享受股票的收益权以及其他的各项权益。
  • 110人看过2024-01-15

    1、普通转让与特殊转让

    这是根据股权转让在《公司法》上有无规定而作的划分。普通转让指《公司法》上规定的有偿转让,即股权的买卖。特殊转让指《公司法》没规定的转让,如股权的出质和因离婚、继承和执行等而导致的股权转让。

    2、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这是根据受让人的不同而作的分类。内部转让即股东之间的转让,是指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公司的其他股东。外部转让,是指部分股东将自己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股东以外的第三人。

    3、全部转让与部分转让

    这是根据标的在转让中是否分割而作的划分。部分转让指股东对股权的一部分所作的转让,也包括股权分别对二个以上的主体所作的转让。全部转让指股权的一并转让。

    4、约定转让与法定转让

    这是根据转让所赖以发生的依据而作的划分。约定转让是基于当事人合意而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出让等。法定转让是依法发生的转让,如股份的继承等。

    5、其他分类

    例如,退股是基于司法权而发生的,具有强制性,可被视为一种强制转让。

  • 110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出质后是不能变更的,但如果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一致的,可以进行变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一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设立】以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出质的,质权自权利凭证交付质权人时设立;没有权利凭证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百四十二条【有价证券出质的质权的特别实现方式】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的兑现日期或者提货日期先于主债权到期的,质权人可以兑现或者提货,并与出质人协议将兑现的价款或者提取的货物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 106人看过2024-01-15

    1.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3.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4.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受让公司股份,如商业银行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5.中国公民个人不能作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6.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 188人看过2024-01-15
    1、股权转让,是法学界和经济领域熟知并认可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权或股份的行为;
    2、出资转让其实也是股权转让,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 221人看过2024-01-15
    1、申请发行股票的公司正式向直属证券管理部门申请发行股票。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报告由证券管理部门受理,经调查汇总后进行预选资格;
    2、选定的股票公开发行公司应当向直属证券管理部门报告企业的整体情况。经审核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批准发行金额后,公司可以正式制作申请材料;
    3、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主承销商进行相关工作,制作正式文件;
    4、准备向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所需材料,提出上市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初审通过后出具上市承诺书;
    5、直属证券管理部门收到公司申请材料后,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查申请材料是否完整、有效、准确。审核通过后,报中国证监会审核;
    6、中国证监会发行部收到复审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提交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复审
    7、发审委通过后,证监会出具批准发行的有关文件,并对发行方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批准发行方案的有关文件;
    8、拟发行公司及其承销商应在发行前2-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至少一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纸上发布招股说明书;
    9、股票发行。
  • 401人看过2024-01-15
    股东向公司借款,若符合法定程序的,则为合法的公司和股东的借贷关系。"合法"应当是指借款程序、借款内容、借款用途、债权债务关系合法等。如:股东借款在不违反公司章程的情况下应当经过全体股东同意,并履行法定程序,股东借款应当与公司签订借款协议,并依法履行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按期还本付息,股东借款数额不应超过其股份数额,借款时间不宜超过1年,对于借款进行了必要的财务账务处理,股东的借款不应当出现有损于其他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等。但若认定为股东抽逃出资,宜结合股东的主管方面加以综合权衡。若公司股东在设立公司之时,就准备在公司成立之后将公司的注册资本借回,而在公司成立之后,果然实施了将注册资本借回的行为,或者股东以借款或委托投资等名义,将注册资本抽回,并长期在公司往来帐上挂账而不将抽逃的资金返还公司,就可能涉嫌构成抽逃出资。
  • 126人看过2024-01-15
    1、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股权转让合同的履行,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向受让方移交股权,具体体现为将股权转让的事实及请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意思正式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的行为。
    3、股权转让方如实告之义务及承担的责任写入合同。
    4、谈判成果的预先约定,减少缔约过失责任的风险。
    5、协议履行要有保证,保留中途解约权。
    6、股权交割前的负债风险承担责任约定。
    7、监督协议的履行,在发生违约时及时救济。
  • 164人看过2024-01-15
    1、企业为取得另一企业的股权支付的全部代价,属于股权投资支出,不得计入投资企业当期费用,不论长期股权投资支出大于或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均不得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分期计人投资企业的费用或收益。即税法规定不确认任何由于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与占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不同而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其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的借方余额,在按照会计制度进行分期摊销,抵减投资收益的时候,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扣除。当其投资成本小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也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依据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对于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应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之间的差额,应作为股权投资差额处理,并按一定的期间摊销计入损益。
  • 143人看过2024-01-15
    司股东的退出方式有股权转让、减资、回购、解散、破产清算等。不同的方法有不同的特点。股权转让是最方便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人是公司股东,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的一半以上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也有优先购买权;公司减资是通过公司减资实现股东退出,本质是公司回购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要求公司回购必须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关条件。解散公司的情形有几种。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章程规定的经营期限届满解散、股东会决议解散、责令关闭解散。破产清算是最干净的退出方式,当然程序比较复杂,需要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退出破产清算可以申请破产的主体有:债权人、债务人、清算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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