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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权转让纠纷有哪些:

    1、转让双方之间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如请求履行转让合同,请求支付股权转让款并赔偿损失(或支付违约金),或者请求解除转让合同,请求认定转让合同无效,等等。总之,这类纠纷主要适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进行审理,同时个案审理也要兼顾新《公司法》中的特别规定及原则。

    2、涉及保护公司内部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诉讼纠纷案件。例如,新《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但关于购买价格如何确定,是以对外转让合同的价格,还是以公司净资产重新进行评估确定价格,实务中争议较大,有必要尽快统一认识。再如,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因出让股东未履行向公司其他股东的告知义务,公司其他股东主张合同无效并请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纠纷案件,对这类案件,有些法院认为应当首先审查公司章程是否有约定,公司章程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公司章程没有约定时,应当考虑合理期限,在股东名册或者工商登记作出变更超过一定期限时,其他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考虑不予支持。

    3、因转让瑕疵出资股权引起的纠纷案件。受让方如果明知出让方出资存在瑕疵仍受让股权时,对未足额出资部分应承担连带补充责任;相反,如果受让方对此不知情,不应承担责任,并且也有权以此为由请求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4、隐名、显名股东转让股权引起的诉讼案件。这类案件情况比较复杂,隐名与显名股东之间是合同关系,具有相对性。通常情况下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的约定,不能对抗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也不能对抗第三人。

    5、股权的善意取得纠纷案件。公司股权被无权转让后,受让方主张善意取得公司股权。审理这类案件时,既要考虑公司法律关系具有外观公示的特点,又要注意善意取得制度的基本原理,依法保护公司股东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 108人看过2024-01-17
    公司减资,如果未通知债权人,股东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金对公司债权人具有担保作用。公司减资未履行通知已知债权人的义务时,减资行为对该等债权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公司股东应当在其减少出资的范围内就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对该等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认缴的出资期限届满前,股东违法减资的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 112人看过2024-01-17
    当然是可以的。股东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公司。股东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起诉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00人看过2024-01-17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权转让产生纠纷的,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提起民事诉讼。有限责任公司是我国公司的主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是由股东出资设立的,而股东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转让股权,股权转让会产生很多的问题,具体需要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 168人看过2024-01-17
    公司破产股东需要承担以下责任:
    1、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 116人看过2024-01-17

    对股东无影响。

    第一有影响的是法定代表人。

    第二法律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第三这两个法律要求的一个是名称一个是法定代表人,和股东均无关系。

  • 100人看过2024-01-17

    1、协议转让的股份数及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2、转让股份的每股个及股权转让金总额。

    3、转让股份的交割日(股权转让让协议正式生效后方可进行)。

    4、股权转让金支付方式。

    5、出让方的义务;

    6、受让方的义务;

    7、协议的生效日;

    8、出让方的陈述与保证;

    9、股权转让完成后,双方对上市公司的变动计划;

    10、股权转让协议的解除条款;

    11、保密条款;

    12、争议解决方式;

    13、违约责任;

    14、附则。

  • 120人看过2024-01-17
    股东不在就无法做出决议,以债务人名义申请破产。不过债权人可以申请破产,需要提供债权到期未清偿的证据。也可以在法定情况下申请解散公司。由清算人申请破产。
  • 100人看过2024-01-17

    鸭:身份证

    乙方:身份证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平等、诚信、协作、自愿的基础上。经过充分协商。特立此协义。忆双方均按以下条款,执行职责,履行义务。

    盱年月日独立投资于大庆市让胡路区北方市场号一家美发店。营业面积平方米,名,地理位置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升值空间无限。

    由于甲方发展需要并应乙方诚恳请求。经双方同意,甲方授权乙方入股本店。入股方式:

    1甲方投资元总资产,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2甲方投资元总资产为原始股(已签订合约当日为准)共计股。乙方加入不列入原始股,入股基数为投资风险股,原始股始终归甲方所有,投资股只能作为投资可与甲方分享纯利润分红不享有资产占有权。

    3乙方--次性投资交纳投资股股金元给甲方授权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为神方投资股股东,乙方在此期间可享受与甲方每月纯利润%分红。享受相应权益、承担相应义务同时承担股东责任。股金方将永远不返还予乙方。

    4亿方在享有此期间纯利润%分红同时必须承担每笔店内后期投入流动资金%(如:店内大活动、基础建设、等--切相关费用)

    5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相应权益:可享有每月纯利润分红;

    受纯利润分红同时可享受独立业绩提成;.

    经甲方授权可享有对店内的管理权及监督权;

    经甲方授权同意后可享有对店内的执行权和日常工作处理权;对甲方有监督、建议权。

    6入股协议期间股东的相应义务:

    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积极协助店内落实各项措施;

    全力保障店内正常运营;

    全配合甲方执行工作;

    每月账务有甲方保管、监管。每月核单后签字分红。7红利分配:

    钥日为红利分配日;

    每月总营业额扣除所有相应费用,在扣除(折旧费以三年计算总则)是当月纯利润。

    8禁止行为:

    乙方不得在入股期间与任何个人或团队在本店周边5公里范围做与甲方业务相竞争工作;

    乙方不得从事有损甲方利益活动。

    9违约责任:

    若指定时间内资金不到位,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

    的应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或以减少其持股比例赔偿。

    10其他事项:

    本协议到期日前半年甲乙双方必须决定是否合作事宜,作出书面建议;本协议期满后不影响双方以存劳动关系;

    本协议为-式两分,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以上规定若有修正,按甲乙双方同意后修改。

    其他约定:

    甲方签名:

    公证人签名:

    年月日

  • 100人看过2024-01-17
    股份转让和股权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双方转让标的的称谓不同,因此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区别。
    1、有限责任公司转让股权实行严格的限制转让制度。对内主让与对外转让做了明显的区别:内部转让股权比较自由;对外转让股权实行严格限制,必须经全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该股权,在同等情况下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实行转让登记制度。
    2、股份有限公司转让股权现对简单,实行自由转让。无论转让给内部股东还是外部投资者,都采取自由转让。但是《公司法》也对股份转让作了一定的限制:
    (1)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3)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有《公司法》规定的除外。
    (4)交易场所,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两者实质不同,因此两者转让的行为不同。
    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是不完全独立的自由转让,原因是除了具有资合性,还具有较强的人合性。也是由于较强的人和性,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具有一定的封闭性,即对内开放,对外限制。
    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是独立的转让,其本质是股份有限公司是完全的资合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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