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的操作流程如下:
1、对外转让股权的,股东应当提前通知其他股东;
2、其他股东应当表示是否同意转让;
3、其他股东超过一半同意,同意的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注销原股东出资证明,出具新股东出资证明,修改公司章程。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