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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4人看过2024-01-21
    异议股权的回购请求权如下:
    1、法定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法律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2、法定程序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60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9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141人看过2024-01-21
    股东转让股权后能否请求公司分配股利需要视情况而定。
    利益分配请求权系股东权的一种,当公司有盈余时可能获得分配的期待权,不能分离于股份而存在,当股份转让时,应一并转移于股份受让人。股利分配给付请求权则由股利分配请求权分支而生,是对股东会承认的股利分配金额的具体请求权,属于单纯的独立于股东权的债权,可以与债权分离而独立存在,不当然随股份转移。
    1、如果在转让股权之前股东会已经确定分配股利而且在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人并无欺诈行为,那么原股东享有利润分配给付请求权。
    2、如果在转让股权之前并未经股东会决议分配利润,则无论在转让股权之前公司是否已实际存在利润原股东均无权请求分配利润。
  • 123人看过2024-01-21
    成为已成立公司的股东的注意事项如下:
    1、作用出资的股权应当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
    2、用作出资的股权应当经依法设立的评估机构评估,不能直接确定出资额;
    3、必须注意权衡接受股权的收益和风险,不能接受风险与收益不相配的股权;
    4、股权出资可能出资溢价的问题,财务处理手续复杂,需要事先约定;
    5、必须注意接受股权的市场应变能力;
    6、投资人用以出资的股权属于外商投资企业股权的,还应当报经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机关批准;
    7、投资人以股权出资的方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人应当先办理股权股东变更登记后,在办理被投资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不得做股权出资的情形: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已被设立质权;已被依法冻结;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批准。
  • 137人看过2024-01-21
    在公司运营实践中,由于股东会实行资本多数决制度,中小股东往往难以通过表决方式对抗大股东。而且,在实际操作中,大股东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任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常出现大股东操纵的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公司法或者存在程序违法、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现象,且多数是侵害中小股东权益的决议。
    《公司法》明确规定了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无效或可撤销制度: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消。这项规定,赋予中小股东对瑕疵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或瑕疵董事会决议的救济途径,限制了大股东的股东权利滥用,扩大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其利益得到了有效的保护。
  • 162人看过2024-01-21
    剩余利润按照下列分配方式:
    第一步,公司在一定时期实现的利润总额在缴纳了所得税后,即为税后利润。第二步,税后利润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提取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后所剩余利润将向投资者分配。
    注:公司以前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以并入本年度向投资者分配。
  • 130人看过2024-01-21
    没有出资的股东能行使股东知情权。
    股东享有知情权,这是每个股东均享有的权利,无论持股比例高低。若是股东的知情权受到侵犯,可以起诉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可以按照实缴比例分红,而不是认缴比例。
  • 143人看过2024-01-21
    公司股东的主要权益包括以下内容:
    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并按其出资比例或其所持股份行使表决权;
    2、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其出资或所持股份,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还对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享有优先购买权;
    3、查阅公司章程、查阅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
    4、按比资比例或所持股份分取红利;
    5、公司终止后按其出资比例或所持股份比例分取公司剩余财产。
  • 187人看过2024-01-21

    股份公司股东有优先认股权。
    《公司法》没有规定,根据法无禁止即许可的原则,当然承认公司章程规定的优先购买权和新股优先认购权。但是在实操过程中行使优先购买权可能存在困难,因为股份公司股份一般是在证券交易所或者场外交易,一般不是按照转让方和受让方协商的结果转让股份,而是按照报价系统的价格机制进行匹配后即达成股份转让的交易,所以在实践中很少有股份公司规定优先购买权。但是规定新股优先认购权的还是较多,因为新股由公司发行,公司股东大会可以控制给股东发行多少,给新股东发行多少,所以新股优先购买权比较容易实现。

  • 135人看过2024-01-21
    挂名股东享有知情权。
    知情权是股东有效行使其他权利并使这些权利得以保障的前提和基础。
    公司股东享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公司会计报表以及董事会会议决议等资料的一系列权利。通过行使知情权,挂名股东可以及时了解股东的出资情况与公司的经营情况。挂名股东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在实际出资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时,挂名股东享有要求实际出资人按照协议规定履行义务的权利,并应及时行使该权利。
    在其他股东未缴足出资的情况下,挂名股东作为公司股东,亦享有要求其缴足出资的权利。挂名股东在充分行使知情权与要求实际出资人或其他股东缴足出资的权利,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减少出现公司注册资本不足的情形。
  • 383人看过2024-01-21
    股东会决议有股东拒绝参加,可以按照放弃表决权来进行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股东拒绝参加股东大会的,要依据公司章程进行处理,对重要事项进行表决的,可视为放弃权利。
    依据《公司法》,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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