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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人看过2024-01-23

    可以无条件转让。

    股权即股票持有者所具有的与其拥有的股票比例相应的权益及承担一定责任的权利,是可以免费转让的,但必须缴纳相关的税并进行工商变更。可以选择签订无偿股权转让协议,也可以签订有偿股权转让协议。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113人看过2024-01-23

    1.股权转让时签订阴阳合同的,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所以无效,但阴合同有效。

    2.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3.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116人看过2024-01-23
    股权原则上是随时可以转让的。只要符合相关条件,转让行为即可生效。对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转让股权的时间限制。对于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起一年之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111人看过2024-01-23

    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6、修改章程需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若涉及登记事项,须有公司法人签章方可完成变更。

  • 105人看过2024-01-23

    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政策,有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可促进国有资本优化配置;

    2、交易股权权属清楚;

    3、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4、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其他方式;

    5、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投资主体已经同意(全部国有股转让或部分转让股权使国家丧失控股的,已经取得同级政府批准)

  • 104人看过2024-01-23

    1、把该项目的贷款结清证明复印一份(用于《公章申请表》审批时用)。

    2、带同已经填写好的《公章审批表》,盖公司公章。

    3、带齐上述文件到市工商局办理手续(一楼办事大厅按号办理),带上自己的身份证。

    4、在通知的几个工作日后到工商局取回执即可。(不需抵押人及抵押权人亲自到场,共同制定代理人即可)。

  • 109人看过2024-01-23

    公司股权变更原合同是否有效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应该认为有效。当然,在股权转让时,原股东有义务告知新股东该协议,如果没有告知,该协议是否对新股东发生效力,还是要考虑该协议对新股东的影响,如果新股东知道该协议就不会入股的话,新股东有权以股权转让协议无效。但这个变更要去工商部门登记才生效。

  • 108人看过2024-01-23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限制股权转让。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公司章程可以对股权转让作限制性规定,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章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如果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 420人看过2024-01-23

    分红和股权虽然都可以让投资者获利,但是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履行出资义务,而获得的股东资格,进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并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权利多用股权,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多用股份。

    股权财产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受红利的权利。如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公司解散时分配财产的权利以及不同意其他股东转让出资额时的优先受让权。这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权利。

    股权人身权即股东基于自己的出资而享有的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如表决权、监察权、请求召开股东会的权利、查阅会计表账册权等等。这是股东为了公司利益,同时兼为自己利益行使的权利。

    而分红权,只是股权财产权中的一部分,即获得股息红利的权利。因此,分红权是股权的一部分。

  • 108人看过2024-01-23

    1、股东出质股票的,股东以其出质承担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质权人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折现偿还债务。

    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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