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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0人看过2024-01-23
    股权冻结期限可以提前解冻,但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义务或者提供一定的条件。
    《最高人民关于人民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或者案外人:
    (一)查封、扣押、冻结案外人财产的;
    (二)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或者放弃债权的;
    (三)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流拍或者变卖不成,申请执行人和其他执行债权人又不同意接受抵债的;
    (四)债务已经清偿的;
    (五)被执行人提供担保且申请执行人同意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
    (六)人民认为应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的其他情形。解除以登记方式实施的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向登记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
  • 252人看过2024-01-23
    上市公司收购的目的在于获得对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表明已获得或者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114人看过2024-01-23
    股权结构有不同的分类。一般来讲,股权结构有两层含义:
    1、第一个含义是指股权集中度,即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从这个意义上讲,股权结构有三种类型:
    一是股权高度集中,绝对控股股东一般拥有公司股份的50%以上,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二是股权高度分散,公司没有大股东,所有权与经营权基本完全分离、单个股东所持股份的比例在10%以下;
    三是公司拥有较大的相对控股股东,同时还拥有其他大股东,所持股份比例在10%与50%之间。
    2、第二个含义则是股权构成,即各个不同背景的股东集团分别持有股份的多少。在我国,就是指国家股东、法人股东及社会公众股东的持股比例。从理论上讲,股权结构可以按企业剩余控制权和剩余收益索取权的分布状况与匹配方式来分类。从这个角度,股权结构可以被区分为控制权不可竞争和控制权可竞争的股权结构两种类型。
  • 148人看过2024-01-23
    一、股东转让股权进行退股
    (一)有限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二)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三)公司章程对股份转让的规定优先
    如果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规定较公司法更加细化,则按照公司章程来转移股权。
    二、股东申请退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 286人看过2024-01-23
    (一)充分信息披露
    ①股份代持的原因;②股份代持的具体情况;③股份代持可能存在的后果,如果引起争议或者诉讼是否会导致股权大幅变动甚至是实际控制人变更。④股份代持没有及时解除的原因和障碍(比如成本太高或者时机不够成熟)。⑤股份代持解除的具体时间和方案,以后如果存在问题的后续解决措施。
    (二)无论是实际出资人还是名义股东,都会遇到法律风险,避免风险可遵循以下原则
    ①保证股份代持协议为有效协议,如果拿不准,建议咨询律师或相关专业人士;
    ②选择可以信赖的人士作为合作对象。
    首先,需要考虑对方的信誉、做事方式。比如名义股东的选择其实不太需要其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但是信誉品质为首要考虑,
    其次就是会不会发生负债的情形。慎重的选择应该是一切交易规避法律风险的基本前提,而不是合同条款的设置或者纠纷或麻烦发生之后的救济;
    ③股份代持协议的条款,务必仔细考量、量身定制。
    至少上面所提及的法律风险在合同中都应该有所反映且规定较为合理的防控条款。主要的条款至少应该包括:
    1.交易的性质:股份代持关系、谁是实际出资人、谁实际享有股份之权利等等;
    2.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比如实际出资人的出资义务,名义股东的忠实义务等等;
    3.谁来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参加股东会议、领取分红,以及另一方的监督以及知情权;
    4.关于出现特殊情形的处理:
    4.1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等;
    4.2详细规定如果出现名义股东擅自处分股权或者不当行使权利或实际出资人不履行出资义务等重要责任时,双方应向对方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落实到违约金以及损失赔偿的计算数额层面;
    4.3其他条款。
    ④如果股份代持比较重要,可以考虑设置其他担保措施来保证各方履行各自的义务。
  • 157人看过2024-01-23
    股权激励指的是通过企业员工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使其享有一定的经济权利,使其能够以股东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使其尽心尽力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是公司发展必要的一项相对长期的核心制度安排。
    从现代企业制度角度看,股权的权能主要分为以下四种:
    (一)分红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税后利润的分红的权益;
    (二)公司净资产增值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净资产增值部分的权益;
    (三)表决权: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在公司组织机构中行使的相关表决的权益;
    (四)所有权(含转让、继承、资产处置等):按照股份额度享有相应股权比例的公司股份所有者的权益。
  • 1336人看过2024-01-23

    独资企业年底分红一般在发放完应支付给员工的薪酬以后,企业减去债务的所有的收入都归投资人所有。下面是有关个人独资企业的规定:

    1.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2.个人独资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其他债务外的收入为投资者所有。

    3.个人独资企业以投资者为纳税义务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117人看过2024-01-23
    股权质押合同期限一般与债权债务期限一致。也可以由当事人自行决定。股权质押后原则上不得转让股权,质权人也不得转质,否则都需要承担责任。质权登记才设立。
    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 114人看过2024-01-23
    第一、外部关系:股东与第三人股权确认:应着重审查工商登记的内容。工商登记具有善意第三人宣示股东资格的证权功能。第二、内部关系:1、公司与股东间股权确认:应着重审查股东名册的记载。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效力,即在没有相反证据时,股东名册就是股东资格证明。如实质上股权人虽未被记载于股东名册,但其已在公司实际享有股东权利,或其他股东对其身份予以认可的,其股东身份亦应予以被确认。2、股东间股权确认时:一般应审查出资证明、股东会决议等股东实际投资及股东间关于股权安排的真实意思表示等相关事实。
  • 112人看过2024-01-23

    公司股权转让公告需要登报吗

    除国有股权转让时,为了保障国有资产不流失,须在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告外,其他的应该不需要公告。只需通知所有股东到场签字即可。股权转让公告是可以登报的,一方面为了加强股权管理,保护股东利益,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矜持公平、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的公共利益和社会利益。但是股权转让并不需要登报,但需要去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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