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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0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行使职权的方式是通过开会作出决议。这种议事方式以及在会议上的表决程序,由法律作出基本规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具体规则和操作事项则由公司章程作出规定,这样做既符合实际情况,也使公司有一定的灵活性。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 146人看过2024-01-30
    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聘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 159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股东会是法定的组成,公司自己不能改变这种组成的规则,因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各个出资人都享有股权,具有股东身份,而股东会是行使股东权的法定方式,从而决定了由法律规定股东会为全体股东所组成。
  • 146人看过2024-01-30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 119人看过2024-01-30
    自然人股东增资不需要缴纳个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股东增资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涉及到利润分配给股东或者分红时才缴纳个人所得税。
  • 122人看过2024-01-30
    股东单纯的身份是股东,那是不用签劳动合同的。如果股东还是公司的员工,在公司担任一定职务,但就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对于股东来说如果没有在公司上班那就不用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是在公司上班那就需要和普通员工一样需要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也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
  • 130人看过2024-01-30
    股东诉讼是股东对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可以分为直接诉讼和间接诉讼。其中在直接诉讼中,股东可以代表公司进行诉讼的事由包括撤销决议诉讼、不能行使查阅权的诉讼、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诉讼、损害赔偿的诉讼以及解散公司的诉讼。而间接诉讼也即是派生诉讼,是特定股东在特定情况下,代表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诉讼。如果胜诉,判决的后果归属于公司,而不是股东。
  • 138人看过2024-01-30
    1、产生原因不同。
    股东的权利可以分成两大类:股东的个人性权利和股东的公司性权利。股东个人性权利是指法律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股东可以单独要求并实现的权利,诸如分配权利、认购股份的权利、要求记录其投票表决的权利等。股东公司性权利则是指股东不能够单独实现,而是与公司的发展紧密相关的的权利,比如投资收益权。
    根据与公司成员之间的契约而享有的、能够对公司事务和事项作出决议的权利。股东派生诉讼是股东公司性权利因公司本身遭受到侵犯而间接受到损害,只有当公司因法定原因未起诉时,才可以由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而股东直接诉讼的起因则是因为股东个人性权利受到侵犯,股东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2、诉讼性质不同。
    股东派生诉讼提起权是股东监督、纠正公司不适或违法行为的一种权利,应为共益权。而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即便该种诉讼成功,股东通过该种诉讼所取得的利益亦不归于公司。因而,该诉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自益权。
    3、诉权根据不同。
    提起派生诉讼的根据具有二元性,即:一方面派生诉讼提起权源于股东作为股份所有人即出资人的地位;另一方面派生诉讼提起权源于股东作为公司代表人的地位。此二者缺一不可。其中,前者是每一个股东所享有的股东权的应有之义,而后者只有在公司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得以满足之后方可发生。而提起直接诉讼的根据仅具有一元性,即直接诉讼提起权仅源于股东作为股份所有人即出资人的地位。
    4、诉讼目的不同。
    在股东派生诉讼中,虽然公司和股东个人都是侵害行为的受害者,但公司是直接受害者,股东个人是间接受害者,原告股东提起诉权的目的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但也间接地维护了自己的利益;而在股东直接诉讼中,股东个人是侵害行为的直接受害者,原告股东行使诉权的目的是纯粹为了自身的利益,而非整个公司的利益。
  • 254人看过2024-01-30
    出资是股东的法定义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可以证明股东已履行出资义务的材料包括:
    (1)出资证明书;
    (2)验资报告;
    (3)银行询证函、银行进账单、财务记录;
    (4)公司年报;
    (5)法院关于确认之诉的判决书等。
  • 192人看过2024-01-30
    《公司法》正式修订后,注册公司不需要验资报告了,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根据新《公司法》,出资金额可以由股东(发起人)自行决定。股东(发起人)仍旧是在认缴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的。认缴出资的范围仍旧是决定股东(发起人)承担责任范围的决定因素。而且,可自行约定出资期限并非意味着可无期限不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期限可约定并非意味着长期不履行出资义务无需承担责任。即便不存在法定出资期限的强制,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发起人)仍旧有权要求该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发起人)承担出资义务。
    因此,股东(发起人)在设立公司时,仍应理性、客观地协商确定注册资本及出资期限。切忌不切实际地认缴出资及毫不忌讳地违反出资义务,以免加重自身的责任及承担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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