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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5人看过2024-01-25

    股权出质的条件有

    有限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有限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向作为债权人的同一公司中的其他股东以股权设质,不受限制。向同一公司股东以外的债权人以股权设质,必须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而且该同意必须以书面形式即股东会议决议的形式作成。如果过半数的股东不同意,又不购买该出质的股权,则视为同意出质。该种情形,也必须作成股东会决议,并且应在股东会议中明确限定其他股东行使购买权的期限,期限届满,明示不购买或保持缄默的,则视为同意出质。股份公司股权质押的条件。股份公司股权质押要满足下列条件: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出质。

  • 452人看过2024-01-25

    1、企业破产后股东一般不需要偿还债务。

    2、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


  • 115人看过2024-01-25
    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有独立于股东的财产权。对公司所负债务,股东以公司的财产为限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股权,对公司债务,以其对公司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不论是公司的原股东,还是新股东,只要向公司全额缴清出资,都不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如没有缴清出资的,应当承担继续缴清出资的责任。
  • 108人看过2024-01-25
    新公司法对中小股东权益给予保护,保证股东的知情权,公司法明确赋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查阅公司会计账薄的权利,如果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 118人看过2024-01-25

    1、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持有公司百分之二十股份的,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分享公司收益,对公司重要事项进行表决等。

    2、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4、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112人看过2024-01-25
    隐名股东没有权利享受股东的权利。
    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而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出资人,无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 114人看过2024-01-25

    1、虚假出资是指公司发起人、股东并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所有权,而与代收股款的银行串通,由银行出具收款证明,或者与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串通由资产评估机构、验资机构出具财产所有权转移证明、出资证明,骗取公司的登记的行为。

    2、实践中单位虚假出资主要表现为:

    (1)以无实际现金或高于实际现金的虚假银行进账单、对账单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2)以虚假的实物投资手续骗取验资报告,从而获得公司登记;

    (3)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出资,但并未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4)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

    (5)单位股东设立公司时,为了应付验资,将款项短期转入公司账户后又立即转出,公司未实际使用该款项进行经营;

    (6)未对投入的净资产进行审计,仅以投资者提供的少记负债高估资产的会计报表验资。

  • 132人看过2024-01-25

    1、公司注销后,公司不再享有法人资格,公司不再具有债务清偿能力,所以担保无效。

    2、债权人应该在企业清算时,主张保证责任。

    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十二条【清算中法人地位、清算后剩余财产的处理和法人终止】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

    法人清算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法人章程的规定或者法人权力机构的决议处理。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清算结束并完成法人注销登记时,法人终止;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清算结束时,法人终止。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 113人看过2024-01-25
    隐名股东没有权利享受股东的权利。
    股权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的双重法律属性,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姓名及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有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选择隐名出资方式而由他人代持股权的出资人,无权向公司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 115人看过2024-01-25

    公司法人不一定是股东。公司法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股东是对公司负有出资义务并依法享有股东权利的单位或者个人。因此公司法定代表人不一定是股东。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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