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股东会决议范本
会议时间:XX年XX月X日
会议地点:在本公司办公室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1、原股东:XX、XX。2、新增股东:XX。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股权转让及变更法定代表人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本次股东会由公司执行董事召集,执行董事XX主持会议。经与会股东协商,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原股东XX将所持有公司XX%股权出资额为XX万元人民币以XX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新股东XX。
股权转让后,现有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1、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2、股东XX,认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XX%;实缴注册资本XX万元人民币。
二、公司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任免决定:
1、因股东股权转让,股东会重新选举新一届的执行董事、监事、经理。同意免去XX执行董事及经理的职务,本公司由XX、XX组成新股东会,选举XX为新的执行董事兼经理。
三、同意就上述变更事项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原股东签字:
新增股东签字:
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新设公司股东不要都到场。根据《公司法》规定,新设公司需要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这需要派代表去就可以了,而且有限责任公司是应当制备股东的名册,并且记载股东的姓名和股东的出资额以及公司证书编号。
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设立登记】股东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
1、减资
一旦采用这种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通过这种直接做法,未出资股东即被除名,丧失了股东资格。但这种做法的弊端是会直接缩减公司的财产规模,降低公司的债务清偿能力,需要通过严格的法定减资程序进行,必须对现有的债务进行清偿或者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程序较为复杂。
2、替代出资、追偿债务
由其它股东替代未出资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该股东的资格继续存在,股权得以圆满,同时,替代出资的股东取得向该股东追偿的权利。如果追偿失败,或该股东无力清偿,替代出资的股东应有权选择继续追偿或直接取得该项股权抵偿替代履行的出资。如果替代出资的股东选择了取得股权抵偿出资,那么未出资的股东即丧失相应的股东资格。
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的股东是不能申请破产的,可以申请破产的人是债务人或者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