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驳回通知书或商标异议结案通知书
2、商标复审申请书;
3、商标明确的请求理由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
4、委托代理组织,并提交商标复审委托书;
5、注册人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复印件。
(一)采用中文标注专利权的类别,例如中国发明专利、中国实用新型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专利;
(二)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专利号,其中“ZL"表示“专利”,第一、二位数字表示提交专利申请的年代,第三位数字表示专利类别,第四位以后为流水号和计算机校验位。
除上述内容之外,标注者可以附加其他文字、图形标记,但附加的文字、图形标记及其标注方式不得误导公众。
应当注意的是,在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应当采用中文注明该产品系依照专利方法所获得的产品。
商标驳回复审费用:
商标驳回复审官费1500,收费3500元(商标驳回复审官费1500代理服务费3000元)。
驳回复审是指国家商标局以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为由驳回申请人的注册申请,申请人不服国家商标局的驳回决定,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在复审中陈述不服国家商标局驳回决定的理由,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准予申请商标初审公告的程序。
翻唱别人的歌曲,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商标注册被驳回,如果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后会书面通知申请人。如果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仍然不服的,还可以从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