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
2、商标转让所需文件:
A、《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B、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C、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D、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E、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3、商标转让时间:大约需要6-10个月左右。
由此可以看出转让商标更能节约时间成本(提高2倍),在这个时间就是金钱,就是商机的社会里,对企业来说购买商标具有绝对的时间优势。
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的区别
(一)注册商标所有人可以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则无权排除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若其不申请注册,就可能被他人抢先注册,并被禁止继续使用该商标。
(二)注册商标所有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当注册商标被他人假冒使用、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可以请求非法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而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对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只是一种事实,而非一种权利,其无权禁止他人使用,先使用人无权对第三人的使用援引商标法请求诉讼保护。
(三)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商标权人行使这些权利,不涉及他人商标专用权的问题;而未注册商标的使用一旦造成与他人的注册商标相混同,就易构成商标侵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使用注册商标应当标明注册标记,但这不是强制性规定。未标明注册标记对保护注册商标的权益有不利之处:一是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犯要求处理时,法院可能会因侵权人不知该商标为注册商标而对其从轻处理;二是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时,对方可能因不知为注册商标而不同意赔偿。
商标使用许可的方式有哪些
只有或者商标注册人的许可才能使用相同或者是相似的商标。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有三种,包括了独占许可适用、排他许可使和普通许可使用。
1、独占许可使用,顾名思义,就是指只有一个人能得到该商标的使用权。商标注册人通过与许可使用人签订独占许可适用合同,约定了该商标只能一人使用,包括商标注册人在内也不能使用该注册商标。
2、排他许可使用,什么是排他许可使用?排他许可使用是指在许可使用合同中约定了商标权使用的期限和方式,除了被许可人和商标注册人之外,其他任何人不能使用该商标。排除了注册人和被许可人之外的第三人。区别于独占许可使用。
3、普通使用许可,普通许可使用即是指除了独占许可使用和排他许可使用之外的其他人,一经商标注册人的同意,即可使用该注册商标。且普通许可使用中,商标注册人对于该商标的使用期限、使用地域以及使用的方式作出严格的限制。
(1)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名称、地址;
(2)许可使用的商标名称、注册证号;
(3)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范围;
(4)许可人监督商品或服务质量和被许可人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措施;
(5)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期限;
(6)许可使用的形式;
(7)许可使用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
(8)许可使用商品的标识提供方式;
(9)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的标示方式;
(10)违约责任。
1.商标专用权不能得到保护
一个企业使用的商标不经过注册,最致命的是商标使用人对该商标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就是说,使用这个商标,别人也可以使用这个商标,这就使商标标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基本作用受到了影响,也导致商标代表一定商品或服务质量和信誉的作用大打折扣。
2.容易遭到他人抢注
一旦他人将已经在使用的商标抢先注册,该商标的最先使用人反而不能使用该商标,这方面的教训是相当深刻的。
根据我国《商标法》的有关规定,商标专用权的原始取得只有通过商标注册取得,而申请商标注册又采用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一个未注册商标来讲,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的专用权就授予谁。
因此,不管一个企业使用一个商标有多久,如果它没有将该商标注册,那么只要别人将该商标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就会授予申请人。
3.容易造成侵权行为
使用未注册商标,该商标与使用在相同的或类似的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概率极高,有可能会对已注册的商标造成侵权。只要是侵权,不管使用者的本意如何都会受到处罚,就要赔偿经济损失,就会影响到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
企业注册成功之后如何使用商标
1、将商标与周围文本区分开
在印刷品中通过使用大写字母、黑体、不同颜色、斜体、下划线或引号等,以区别商标及其他文本内容,避免商标被视作一般性词句。
2、明确商标字型、大小、比例及放置
如果商标文字部分使用特定的字型,特别当字型是注册商标的一部分,须始终如一使用该字型。
3、明确商标颜色
在任何可能情况下,使用商标并体现其色彩;若准许第三方使用商标,应向其说明具体颜色;若在报纸或其他无法运用彩色的情况下,应明确是否以及何时使用黑白版本。
4、将商标作为形容词使用,而非名词或动词
商标的作用是将企业的产品/服务与其他产品/服务的区别开来,而不是描述产品/服务。若不注意使用,商标可能成为普通词汇。如“生产一台Xerox复印机”(注:施-乐复印机),而不是“生产一台Xerox”。后者将Xerox作为复印机的一个替代词。这不利于企业,因为他还生产诸如扫描仪等产品。将商标作为动词使用,也有同样的风险。为保护商标,将其与一般性描述性名词搭配使用。使用商标时,勿使用复数形式,而将与其搭配的名词变为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