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令停止侵权
具体措施如下:
1、责令立即停止销售;
2、没收、销毁侵权商品;
3、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二)处以罚款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尚未构成犯罪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根据情节处以非法经营额50%以下或侵权所获利润五倍以下的罚款;对侵权单位的直接责任人员,可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
专利侵权起诉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一)依被告住所地确定管辖法院。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具有专利案件管辖权,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没有管辖权的,由被告住所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依侵权行为地确定管辖法院。侵权行为地不仅包括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也包括侵权结果的发生地。
1、原告仅起诉制造者的,侵权产品的制造地与销售地不一致的,制造地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2、原告同时起诉制造者和销售者的,制造地和销售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3、销售者是制造者的分支机构的,原告向销售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制造者的制造、销售行为的,销售地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1、依据我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侵犯商标权的产品被工商管理部门没收的,工商管理部门通常会对没收的产品进行销毁处理的。
2、商标持有人依照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请求。经商标局依照商标法第十四条规定认定为驰名商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使用商标的行为,收缴、销毁违法使用的商标标识;商标标识与商品难以分离的,一并收缴、销毁。
专利权是一种财产权,专利权人有权处置其专利权,将其转让或许可他人。受让人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来自一些专利权人在专利交易中存在的欺诈行为,其认定有两个要件:(一)欺诈的故意;(二)欺诈的具体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