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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8人看过2024-01-05

    对于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而言,并不是备案才生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是未经备案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条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 109人看过2024-01-05

    取得优先权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向国外申请优先权的,受理申请人第一次申请的该外国必须与我国共同参加了有优先权规定的国际条约,或者与我国签订了互相承认优先权的双边协议,或者承认我国国民在该国享有优先权;

    二、申请外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三、申请本国优先权的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

    四、申请外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外国专利机关受理并给予的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申请是否能获批准,不影响申请优先权的基础条件;

    五、申请本国优先权,其第一次申请必须是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并给予优先权日的正式申请。但是,提出后一申请时,该第一次申请已经要求过外国或者本国优先权,或者已经授与专利权,或者属于按照规定提出分案申请,均不能作为申请本国优先权基础条件;

    六、无论是申请外国优先权还是申请本国优先权,均要要求后一申请与前一申请具有相同主题,如果后一申请超出了前次申请的主体,不享受优先权,而只能就其中共同部分申请优先权;

    七、合案申请,允许其中一项享有优先权,也允许其分别享有优先权日;

    八、申请本国优先权的,可以改变专利申请的种类,其优先权不受影响,只要后一次申请的主体与前次申请的主题相同;

    九、在我国的后一次申请必须在优先权期内提出,还必须满足后次申请人是前次申请人的合法继承人;

    十、申请优先权必须在申请权利时同时提出声明,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三个月期限内提交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制作的前次申请专利的文件副本,超过期限,视为未提出优先权请求。

  • 110人看过2024-01-05

    1、《著作权法》规定的邻接权有四种,即:出版者权、表演者权、录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2、《著作权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等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他人作品的,不得侵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和获得报酬的权利。

  • 141人看过2024-01-05

    串通投标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投标人、招标人,包括个人和单位。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107人看过2024-01-05

    (一)国际申请的提交

    1、可以提交中国国内专利申请/或直接向国际申请受理局(国际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递交PCT申请。

    2、若已经在中国国内提交了专利申请的,想要向外国申请专利的,需要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向国际申请受理局提交PCT申请的。

    3、国际申请还可以以一件在先的国家申请为基础要求优先权,但必须在请求书中提出优先权请求,写明在先申请的国家,日期和申请号。

    4、提交国际申请需要提交的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这些文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撰写,并且应当-式三份,其中一份留在受理局(受理本),一份送国际局(登记本),一份送国际检索单位(检索本)。

    5、提交国际申请需要缴纳的费用包括传送费、检索费和国际申请费。三种费用都向受理局缴纳,其中传送费由受理局进行留存,检索费转交检索局,国际申请费转交国际局。所有费用均应在国际申请日起1个月内缴纳。向作为国际申请的受理局的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国际申请的,国际申请费的标准为8858元人民币(国际申请文件超过30页的,每页加收100元),传送费的标准为500元,检索费的标准为2100元。

    6、PCT受理局将对受理的PCT申请的文件进行形式上的审查,将审查合格后将PCT申请文件分别送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和国际检索单位。其中形式审查包括:将市查该申请是否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是否明显不具有向该受理局提交国际申请的权利;申请是否使用了规定的语言;申请是否指明作为国际申请提出;申请是否至少指定了一个成员国;申请是否按规定方式写明了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申请文件是否有一部分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像是说明书以及是否有一部分看起来像是一项或者几项权利要求。

    (二)国际检索

    1、自优先权日起9个月或国际申请日起3个月内,国际检索单位出具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

    2、国际检索报告是一份高质量的国际检索报告。该国际检索报告给出一篇或多篇现有技术文件,使得专利申请人既可以了解现有技术的状况,又可以初步判断发明是否具备授予专利的前景。

    3、若有对权利要求修改的需求,可以在自优先权日起16个月或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起2个月内,根据条约19条规定,直接向国际局提出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

    修改的有关事项:(1)申请人在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后,有权对权利要求进行一次修改,但不能修改说明书及其附图。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书的期限为自国际检索单位将检索报告送交申请人之日起的2个月或者自优先权日起的18个月,以较后届满者为准,如果国际局在上述期限眉满之后收到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只要该修改在国际公布的技术准备工作完成之前达到国际局,则视为国际局在上述期限的最后一日收到该修改。

    (2)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不得超出提交国际申请时的公开范围,但如果某指定国允许修改超范围的,则在该指定国可以接受超出范围的修改。

    (3)申请人对权利要求书的修改应当直接向国际局提交。如果国际申请使用的语言与国际公布使用的语言不同,修改应当使用国际公布使用的语言。修改应当以提交替换页的形式进行。

    (三)国际公布

    自优先权日起18个月满时,国际局将对国际申请进行国际公布。申请人可以请求国际局提前予以公布,但需要申请人缴纳相应的费用后才能进行提前公布。

    (四)国际初步审查(可选择)

    1、自优先权日起22个月或自收到国际检索报告及书面意见书起3个月内,申请人可请求进行国际初步审查。国际初步审查单位应当在优先权日起28个月或者自启动国际初步审查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国际初步审查报告。

    2、国际初步审查主要是对申请所要求保护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进行初步的评述,因而,国际初步审查单位会出具一份高标准的国际初步审查报告,在报告中明确会表明,此项技术方案是否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专利申请人可根据报告的内容考虑是否要进入国家阶段,能够提前了解发明是否具有授权的前景。

  • 112人看过2024-01-05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商标法不再保护。

    4、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摄影作品,其发表权、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商标法不再保护。

  • 115人看过2024-01-05

    1、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112人看过2024-01-05
    “商标抢注”包括:恶意抢注和非恶意抢注。恶意抢注是以害人利己为目的的,是违法行为;非恶意抢注(如类似无因管理式的“善意抢注”)则不以害人或利己为目的。非恶意抢注是合法的。所谓“恶意抢注”只是人们的通俗称谓。按现行的的规定,即“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因此,“恶意抢注”就是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
  • 112人看过2024-01-05
    商标被抢注应如何应对,这个时候一般有两种办法来解决,一是注册一个新的商标,不再使用这个商标名了。二是和商标注册人进行沟通,如果对方愿意把商标转让给你,那就可以继续使用。既然商标被别人注册了,那么自己就没有商标的专用权,随意使用的话就会造成侵权。
  • 104人看过2024-01-05

    有如下程序:
    1、向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部申请;
    2、申请需要提供申请表、软件权属归属证明,软件源代码,软件说明(软件使用手册),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申请的,提供代理委托协议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其中,源代码(前三十页和后三十页,每页50行,不得有空行,注意页眉要注明申请人名称和软件全称,不满六十页的提供全部源代码);
    3、申请费250元,证书制作费50元,委托代理的还会有代理费用;
    4、审核时间自递交后1~3个月。
    法律依据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七条
    申请登记的软件应是独立开发的,或者经原著作权人许可对原有软件修改后形成的在功能或者性能方面有重要改进的软件。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十九条
    对于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四条所指的申请,以收到符合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材料之日为受理日,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条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应当自受理日起60日内审查完成所受理的申请,申请符合《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相应的登记证书,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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