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驰名商标是: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具有一定的使用时间、有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等特征的一种商标。且驰名商标在我国受到特殊保护。例如,即使该商标未在我国给予保护,但符合前述条件,被其他人恶意申请注册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为相关公众所熟知的商标,持有人认为其权利受到侵害时,可以依照商标法规定请求驰名商标保护。
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摹仿或者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11)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12)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13)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4)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5)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6)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7)其他权利,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18)许可使用权,除上述(1)—(4)项人身权利外,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著作权并且获得报酬。
(19)转让权,除上述(1)—(4)项人身权利外,著作权人可以将著作权转让他人并且获得报酬。
1、非公开性
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2、非排他性
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拥有者既不能阻止在他之前已经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也不能阻止在他之后开发掌握该信息的人使用、转让该信息。
3、利益相关
能使经营者获得利益,获得竞争优势,或具有潜在的商业利益。
4、期限保护
商业秘密的保护期不是法定的,取决于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和其他人对此项秘密的公开。一项技术秘密可能由于权利人保密措施得力和技术本身的应用价值而延续很长时间,远远超过专利技术受保护的期限。
一、图书版权登记准备材料
1、作品登记申请书
2、作品说明书
3、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代理人受托书及其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作者身份证明(复印件,须有作者签名);继承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合作作者的合作协议或合同及各合作作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复印件)。
4、作品著作权归属证明文件
作品章节目录;图书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影视作品、音像制品封套或照片、样带(片);文字作品部分或全部手稿的复印件或样本;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原稿复制件或作品照片;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复印件)。
二、写作要求
(1)作品简介,文字作品(要求说明文章字数);
(2)创作过程以及作品创意;
(3)作品完成时间,并说明是否为独立创作完成;
(4)说明作品是否已经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如果未发表,拟什么时候发表,准备以什么方式发表。
三、办理步骤
1.申请人提交登记申请材料
2.登记机构核查接收材料
3.通知缴费
4.申请人缴纳登记费用
5.登记机构受理申请
6.审查
7.制作发放登记证书
8.公告。
1、一般是6-18个月。如果没什么问题不到一年也有可能就授权了。但不能保证一定会授权,因为在实质审查阶段会审查新颖性、创造性等问题,如果有一些实质性缺陷不能修改,或修改后仍不能满足授权的条件的话就可能被驳回了。
2、对于发明专利而言除一些需要保密发明专利外,一般的发明专利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公布、实审和授权公告这些阶段,一般情况下,自受理起18个月会进行公布,然后进行实审阶段,一般情况3年左右才能获得授权,但不排除更长的时间。为了加快获得专利权的期限,可以申请提前公开,这样在初审合格后,即进行公布,然后进入实审阶段,这样可以加快授权进度。另外,有些特殊情况,还可以进行加快审查的请求,但手续比较复杂,费用也会较高。
3、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言,需要经过受理、初审和授权公告阶段,由于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因此,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获得授权的时间较短,一般为6-10月。
具体明细分类如下:
【3301组】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330001薄荷酒;330002果酒(含酒精);330003苦味酒;330004茴芹酒(利口酒);330005茴香酒(利口酒);330006开胃酒;330007亚力酒;330008蒸馏饮料;330009苹果酒;330010鸡尾酒;330011柑香酒;330012餐后酒(利口酒和烈酒);330013葡萄酒;330014杜松子酒;330015利口酒;330016蜂蜜酒;330017樱桃酒;330018烈酒(饮料);330019白兰地;330020酸酒(低等葡萄酒);330021梨酒;330022清酒(日本米酒);330023威士忌;330024酒精饮料原汁;330025酒精饮料浓缩汁;330026酒精饮料(啤酒除外);330031含水果酒精饮料;330032米酒;330033朗姆酒;330034伏特加酒;330035预先混合的酒精饮料(以啤酒为主的除外);330036尼瓦(以甘蔗为主的酒精饮料);330036甘蔗制酒精饮料;330037谷物制蒸馏酒精饮料;330038以葡萄酒为主的饮料;C330001汽酒;C330003青稞酒;C330004黄酒;C330006食用酒精;C330007烧酒;C330008白酒;蒸馏米酒(泡盛酒);朗姆酒(酒精饮料);含奶油利口酒;含酒精蛋奶酒;朗姆潘趣酒;蝮蛇酒;麦芽威士忌;除啤酒外的酒精饮料;白干酒(中国白酒);含酒精的充气饮料(啤酒除外);朝鲜烧酒;黑醋栗酒;黑覆盆子酒;预调甜酒;卡沙萨酒;调制好的葡萄酒鸡尾酒;威末酒;甘蔗制烈酒;老酒(中国蒸馏烈酒);五加皮酒(中国混合烈酒);烈酒浓缩汁;阿蒙蒂拉多白葡萄酒;以蒸馏酒为主的开胃酒;日本波布蛇酒;日本松针酒;以朗姆酒为主的饮料;起泡红葡萄酒;甘蔗汁酿朗姆酒;葡萄潘趣酒;清酒;高粱酒;果酒;刺五加酒;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含酒精水果饮料;白葡萄酒;佐餐酒;茴香酒;不起泡葡萄酒;草莓酒;苦艾酒;苦荞酒;红葡萄酒;混合威士忌酒;加烈葡萄酒;加香料的热葡萄酒;烈酒;露酒;以葡萄酒为主的开胃酒;樱桃白兰地;桑格利亚汽酒;甜酒;葡萄汽酒;起泡白葡萄酒;日本梅子酒;梅酒;奶油利口酒;水果汽酒;松叶酒;咖啡利口酒;由谷物蒸馏的白酒;桃红葡萄酒;天然汽酒;含酒精的鸡尾酒混合饮品;阿夸维特酒;干型苹果酒;含酒精的水果鸡尾酒饮料;蒸煮提取物(利口酒和烈酒);烈性干酒;已调味的蒸馏酒;含牛奶的鸡尾酒;含酒精的潘趣酒;马格利酒(朝鲜传统米酒);甜果酒;烧酒(烈酒);冷冻凝胶状的鸡尾酒;日式甜米酒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的。
2、出版权是复制中常见的表现形式。出版权的“出版”二字是指出版人以印刷、录制等方法将文字、讲话、图画、乐谱、照片、地图等作品予以复制及发行。出版人包括图书出版社、报社、杂志社、音像出版社。非出版人复制出售作品不称为出版。出版权是指著作权人享有出版其作品的权利,是著作权人的权利,不是出版人的权利,只有著作权人将出版权转给出版人,出版人才能出版该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