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
1、侵犯商业秘密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2、本罪在主观上只能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是商业秘密权利人对商业秘密所拥有的合法权益以及受国家保护的正常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行为。
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级别管辖方面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或者各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方面,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1、网络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2、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
3、著作权权属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4、著作权合同纠纷案件,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申请费:
1、发明专利900印刷费50;2、实用新型专利500;3、外观设计专利500
(二)、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每年300;
(三)、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2500;
(四)、复审费:
1、发明专利1000;2、实用新型专利300;3、外观设计专利300
(五)、著录事项变更手续费:
1、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的变更200;2、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50;
(六)、优先权要求费每项80;
(七)、恢复权利请求费1000;
(八)、撤销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30;2、实用新型专利权20;3、外观设计专利权20;
(九)无效宣告请求费:
1、发明专利权3000;2、实用新型专利权1500;3、外观设计专利权1500;
(十)、强制许可请求费:
1、发明专利300;2、实用新型专利200;
(十一)、强制许可使用裁决请求费300;
(十二)、专利登记、印刷、印花费:
1、发明专利255;2、实用新型专利205;3、外观设计专利205;
(十三)、附加费:
1、第一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300再次延长期限请求费每月2000;2、权利要求附加费从第11项起每项增收150;3、说明书附加费从第3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50从第301页起每页增收(包括说明书附图)100;
(十四)、年费:
1、发明专利:1--3年900,4--6年1200,7--9年2000,10--12年4000,13--15年6000,16--20年8000;
2、实用新型专利:1--3年600,4--5年900,6--8年1200,9--10年2000;
3、外观设计专利:1--3年600,4--5年900,6--8年1200,9--10年2000。
(一)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二)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所以商家虚假宣传进行赔偿时,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同时,当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1、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
2、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2)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于恶意的商标侵权行为,处罚更严重、赔偿数额更高!“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专利权到期后不能续期,对于专利权来说其存在相应的期限。
1.申请阶段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
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应提交委托书。申请费用减缓的,应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及相应的证明文件。
2.审查阶段
(1)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需经初步审查。在初步审查合格之后,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初步审查主要核查
①申请文件是否齐备;
②形式上是否符合标准;
③费用是否缴纳。在初步审查中,专利局会针对以上事项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进行补正。
(2)实质审查发明申请公开之后,专利局在收到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的情况下,启动实质审查。审查员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通知书对发明申请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等做出评价,并且指出申请文件中的实质缺陷。申请人答复审查意见,必要时修改申请文件。如果申请人的答复克服了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如果申请人的答复没有克服审查意见,审查员会再次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发出驳回通知书。
(3)授权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一)申请
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
(三)简要说明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简要说明中的产品名称应当与请求书中的产品名称一致。
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简要说明中应当写明有助于确定产品类别的用途。对于具有多种用途的产品,简要说明应当写明所述产品的多种用途。
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设计要点是指与现有设计相区别的产品的形状、图案及其结合,或者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或者部位。对设计要点的描述应当简明扼要。
4、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指定的图片或者照片用于出版专利公报。
此外,下列情形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请求保护色彩或者省略视图的情况。如果外观设计
专利申请请求保护色彩,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声明。如果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省略了视图,申请人通常应当写明省略视图的具体原因,例如因对称或者相同而省略;如果难以写明的,也可仅写明省略某视图,例如大型设备缺少仰视图,可以写为“省略仰视图”。
对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外观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对于花布、壁纸等平面产品,必要时应当描述平面产品中的单元图案两方连续或者四方连续等无限定边界的情况。
对于细长物品,必要时应当写明细长物品的长度采用省略画法。
如果产品的外观设计由透明材料或者具有特殊视觉效果的新材料制成,必要时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
如果外观设计产品属于成套产品,必要时应当写明各套件所对应的产品名称。简要说明不得使用商业性宣传用语,也不能用来说明产品的性能和内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