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协商与和解:专利权人和被控侵权人均可自行协商或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斡旋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提出协商意向时一般可以向侵权方发送侵权警告函,但是警告函有威慑作用,没有法律约束力。
2、行政查处:专利权人在掌握初步证据的情况下,可向专利局等有关行政部门举报,由其采取行政措施,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作出是否侵权的认定。在行政查处过程中,有关专利行政部门基于有关当事人的申请,可对专利侵权的民事责任进行调解。
3、向法院起诉:专利权人亦可径自向侵权行为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经济损失等。
专利过期后,会成为成为无法律效力的公开技术,无法申请续期。
自发明专利申请日起满四年,且自实质审查请求之日起满三年后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专利权人的请求,就发明专利在授权过程中的不合理延迟给予专利权期限补偿,但由申请人引起的不合理延迟除外。
专利保护期限是指专利被授予权利后,得到专利保护的时间期限。
专利的保护期限具体为: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其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1、授予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条件是授予专利的客体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三大条件。
新颖性是指申请专利的发明或实用新型是现有技术中没有的,未被公知公用的,不同于现有技术,同时不出现抵触申请。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之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有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实用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创造或使用,并能够产生实际效果。
2、授予外观设计专利,该外观设计除具有新颖性和实用性外,还应具有美感,且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不一定,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以下情况不能授予药品专利:
1、专利申请的药物不具备医疗效果或医疗效果不可信。有的申请在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当中,从未公开过所申请药物的功用,只是给出了药物的组成和制法,这种申请由于该药物不具有医疗作用而无使用价值,不具备实用性;如果所申请的药物其医疗效果不可信,申请人也没有可信性的证据证实专利申请药物的确切医疗效果,这种情况下,该申请的药物因不具备医疗效果而不具备实用性。
2、专利申请的药物,其原料中存在不能工业化生产或不能大批量再现的物质。如果申请的是一种产品,那么该产品必须在产业中能够制造。专利申请的药物,如果其制备原料当中的某些成分只适合于手工制作,或者其产量很低,根本不能够进行产业化规模生产,这种产品不具各实用性。
3、专利申请中的药物,其效果可能有损公共利益。
4、专利申请中的药品制备方法只限于手工操作,不适合于工业化生产。
专利申请发证
申请人在接到授予专利权通知书之后,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专利登记费、授权当年的年费、公告印刷费,同时还应当缴纳专利证书印花税。申请人在办理登记手续之后即可获得专利证书。
实用新型专利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权的终止可以根据终止的原因进行划分:
(一)期限届满: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自申请日起维持十年,并依法终止;
(二)不支付的终止:专利权人未按照规定支付或者支付全部年费和滞纳金的,专利权自前年期满之日起终止。
一、准备专利申请文件:1、撰写发明专利申请文件;2、制作申请书文件;3、提交专利申请并获取专利申请号。
二、专利申请的审查:中国专利局会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在审查过程中专利代理人会进行专利补正、意见陈述、答辩、变更等工作。
三、专利审查结论:中国专利局根据审查情况将会作出授权或驳回审查结论,这一过程的时间一般为:外观设计4-6个月,实用新型6-8个月,发明专利1年半左右。
四、办理专利登记手续或复审请求:如果专利申请被授权,则根据专利授权通知书的要求办理登记手续,领取专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