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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8人看过2024-01-16

    招数1:给商标取个好名

    所谓好名就是:好念好记,易于市场传播,独创性,显著性,合法性。

    既要接地气,又要有个性,也不能碰法律红线。

    招数2:设计一个好的商标logo

    随着社会节奏的加快,很多人都说,现在是一个读图时代,文字阅读的时代早已过去,图形更容易让人记住,所以设计一个好的商标标识是企业获取成功的重要一环。那么一个好的商标logo应该满足哪些特点呢?

    简单来说,就是要简洁明了、富有美感、准确表达企业内涵、富有适用性和扩展性(即商标的设计要兼具时代性和持久性,能够适应时代的潮流)。一般来说,符合这些特点的商标也都具有其独特性,注册时成功率也会比较大。

    招数3:前期做足近似查询工作

    提交注册申请之前,一定要登录“中国商标网”做系统地商标近似查询,或委托商标代理人进行商标查询,以降低被驳回的风险,提高成功率,避免浪费时间和金钱

    招数4:组合商标分开注册

    商标审查是按元素审查,元素有:中文、英文拼音、图形、数字等。注册前,先拆分元素,后按元素分别注册。

    因为在提交组合商标注册时,一个元素有近似,商标整体驳回;相反地,拆分元素注册,一个元素有近似,不影响其它元素注册成功。

    招数5:谨慎选择商标类别

    商标注册有一必备神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里面包括45大类及若干小类。申请人要从里面指定商标保护范围,这个范围尽量覆盖你的商品及服务。下面举例来说:

    卖皮鞋,申请第18类(皮革),和第25类(服装鞋帽)

    开宾馆,申请第43类(餐饮住宿服务)

    互联网IT企业,申请第9类(计算机周边设备)、和第42类(计算机研究与服务)

    如果申请的类别不对或不全,就算商标注册下来也存在很大风险,得不到应有的法律保护。或者可能在商标注册过程中造成商标近似,从而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招数6:及时驳回复审

    如果很不幸,你的商标注册被驳回,也不要就此驳回不是灰心绝望,因为这并不意味着判你的商标“死刑”。我们开一使用还有最后一招:

    在收到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通知书15天之内,提出“驳回复审”,说不定通过复审之后,就可以让商标获得一次“重生”的机会哦。

  • 192人看过2024-01-16

    随着商标注册数量的不断增多,再加上商标注册的不可再生性,商标近似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所以商标被驳回的情况越来越多。很多客户感觉注册商标越来越难,但是商标注册遵循的原则一直没变,所以找对方法依然可以有效规避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具体方法有以下3个:

    1、拆分注册——降低因其中一种要素被判为近似而商标整体被驳回的风险:

    ①商标审查的原则是文字和图形分开审查,如一个商标包含文字和图形两个要素,如果在这个商标申请之前,有一个商标与文字部分很近似,商标局就会判定申请的商标近似,从而驳回整个商标。

    所以,拆分注册可以有效因组合商标当中其中一种要素具有较大驳回风险时而导致整个商标被驳回的情形,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另一种要素取得商标权。

    ②拆分注册还可在使用时组合使用,使用形式灵活。

    ③拆分注册成本比组合注册成本高。

    2、组合注册——增加不同要素使得整体商标更具显著性,降低某一种重要要素单独申请被驳回的风险或者能够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①商标审查的原则虽然是文字和图形要素要分开审查,但是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审查员依然需要考虑各个要素组合在一起时整体的视觉效果是否近似,是否易造成混淆误认。

    所以当组合商标当中单个要素与其他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可左可右时,如果添加了另外一种要素进去,商标整体就与其他商标形成较大区别,被判为近似而被驳回的风险降低;而且即使被驳回,通过驳回复审也易取得成功,从而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②组合注册就固定了商标的使用形式,使用时不可随意变动商标的排列形式,各要素比例大小等。

    ③组合注册成本最低。

    3、拆分注册+组合注册——优势在于上述两种方式的优势可以同时达到,劣势在于申请商标的成本增加:

    ①降低因其中一种要素被判为近似而商标整体被驳回的风险;通过增加不同要素使得整体商标更具显著性,降低某一种重要要素单独申请被驳回的风险或者能够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②使用形式灵活。

    ③拆分加组合注册成本最高。

    这种方式虽然成本高,但就像市场上流行的一句话一样:一分钱一分货。这种方式注册的商标成功率最高。

    综上所述就是商标的常用注册方法,也是降低商标注册被驳回的技巧。但具体选择哪种组合方式,还是要结合商标工程师的商标检索结果,这样才能在三个方式中选出最合理的方式。

  • 235人看过2024-01-16

    随着商标注册数量的不断增多,再加上商标注册的不可再生性,商标近似的可能性也越来越大,所以商标被驳回的情况越来越多。很多客户感觉注册商标越来越难,但是商标注册遵循的原则一直没变,所以找对方法依然可以有效规避商标被驳回的风险。

    具体方法有以下3个:

    1、拆分注册——降低因其中一种要素被判为近似而商标整体被驳回的风险:

    ①商标审查的原则是文字和图形分开审查,如一个商标包含文字和图形两个要素,如果在这个商标申请之前,有一个商标与文字部分很近似,商标局就会判定申请的商标近似,从而驳回整个商标。

    所以,拆分注册可以有效因组合商标当中其中一种要素具有较大驳回风险时而导致整个商标被驳回的情形,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证另一种要素取得商标权。

    ②拆分注册还可在使用时组合使用,使用形式灵活。

    ③拆分注册成本比组合注册成本高。

    2、组合注册——增加不同要素使得整体商标更具显著性,降低某一种重要要素单独申请被驳回的风险或者能够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①商标审查的原则虽然是文字和图形要素要分开审查,但是在判断商标近似时审查员依然需要考虑各个要素组合在一起时整体的视觉效果是否近似,是否易造成混淆误认。

    所以当组合商标当中单个要素与其他商标是否构成近似可左可右时,如果添加了另外一种要素进去,商标整体就与其他商标形成较大区别,被判为近似而被驳回的风险降低;而且即使被驳回,通过驳回复审也易取得成功,从而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②组合注册就固定了商标的使用形式,使用时不可随意变动商标的排列形式,各要素比例大小等。

    ③组合注册成本最低。

    3、拆分注册+组合注册——优势在于上述两种方式的优势可以同时达到,劣势在于申请商标的成本增加:

    ①降低因其中一种要素被判为近似而商标整体被驳回的风险;通过增加不同要素使得整体商标更具显著性,降低某一种重要要素单独申请被驳回的风险或者能够提高商标授权的成功率。

    ②使用形式灵活。

    ③拆分加组合注册成本最高。

    这种方式虽然成本高,但就像市场上流行的一句话一样:一分钱一分货。这种方式注册的商标成功率最高。

    综上所述就是商标的常用注册方法,也是降低商标注册被驳回的技巧。但具体选择哪种组合方式,还是要结合商标工程师的商标检索结果,这样才能在三个方式中选出最合理的方式。

  • 176人看过2024-01-16

    (1)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或办理各种手续的文件,应当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申请文件均应一式两份,手续性文件可以一式一份;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大厅索取或以信函方式索取(信函寄至: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发文处)。

    (2)一张表格只能用于一件专利申请。

    (3)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可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4)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得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挂号信函上除写明知识产权局或者知识产权局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当标有“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局__代办处收”的字样。申请文件最好不要通过快递公司递交,通过快递公司递交申请文件,以知识产权局受理处以及各知识产权局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文件。邮寄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5)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若在知识产权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___(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

    (6)申请人或专利权人的地址有变动,应及时向知识产权局提出著录项目变更;申请人与专利事务所解除代理关系,应向知识产权局办理变更手续。

  • 147人看过2024-01-16

    1、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的各种文件申请人都应当留存底稿,以保证申请审批过程中文件填写的一致性,并以此作为答复审查意见时的参照。

    2、申请文件是邮寄的,应当用挂号信函。无法用挂号信邮寄的,可以用特快专递邮寄,不得用包裹邮寄申请文件。挂号信函上除写明知识产权局或者知识产权局代办处的详细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外,还应当标有“申请文件”及“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收”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收”的字样。申请文件通过快递公司递交的,以知识产权局受理处以及各知识产权局代办处实际收到日为申请日。一封挂号信内应当只装同一件申请的文件。邮寄后,申请人应当妥善保管好挂号收据存根。

    3、知识产权局在受理专利申请时不接收样品、样本或模型。在审查程序中,申请人应审查员要求提交样品或模型时,若在知识产权局受理窗口当面提交的,应当出示审查意见通知书;邮寄的应当在邮件上写明“应审查员姓名要求提交模型”的字样。样品或者模型的体积不得超过30厘米×30厘米×30厘米,重量不得超过15公斤。易腐、易损或者危险品不得作为样品或者模型提交。

    4、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文件应当使用中文;国家有统一规定的科技术语的,应当采用规范词;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应当注明原文。依照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提交的各种证件和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附送中文译文;期满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证件和证明文件。

    5、专利法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保密专利申请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应当作出授予保密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保密专利证书,登记保密专利权的有关事项。

    6、专利申请的提交形式:申请人可以以电子形式或者书面形式提交专利申请。

    (1)申请人以电子文件形式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办理电子申请用户注册手续,通过知识产权局专利电子申请系统向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

    (2)申请人以书面形式申请专利的,可以将申请文件及其他文件当面交到知识产权局的受理窗口或设在地方的知识产权局代办处的受理窗口,也可以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或寄交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代办处”。

  • 123人看过2024-01-16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提交照片的,两份均应为照片,不得将图片或照片混用。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 183人看过2024-01-16

    同商标不同类别如果2个类别不近似的话,就不会侵权。

    应当特别指出的是,并非不同类、不同组就等于不相类似,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名为“某某矿泉冰”的饮料和矿泉水属于第32类商品,而冰砖、冰棍等属于第30类商品,两者不属同一类别。但因原料、用途、销售途径、消费群体等基本相同,生产工艺近似,应认定为类似商品。而且类似商品的标准随着时代的发展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一些原先不相类似的商品可能因新材料、新工艺、新形式的出现,以及功能、用途、销售渠道等的变化而成为类似商品。在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情况下,与注册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在功能、用途、原料、生产企业、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等方面近似,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商品为“类似商品”。

    判断是否属“类似商品”,前提是商品之间的关系,并考虑商品和商标之间的关系。商品的功能、用途相同,并且具有共同的消费对象、销售渠道的,一般认定为类似商品,但商品的原料、生产企业等因素,能够明显表明商品的来源,不会使消费者产生误认的,不应认定为类似商品。如果商品与服务之间存在着特定的联系,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易使消费者认为是同一企业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该商品与服务应认定为类似。

  • 139人看过2024-01-16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三十一条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 138人看过2024-01-16

    1、获取权利的方式不同

    专利转让一般都是通过购买专利时实现专利权变更的一种方式,就是指权利人将其专利的专利权全部转让给受让人的行为;而专利许可通常是以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是指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的行为。

    2、专利权归属不同

    专利许可中被许可方仅能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区、以一定方式实施许可方所许可的专利,并支付一定的费用。专利所有权仍在许可方手中,被许可方仅仅只有有限的使用权,许可方有权转让其专利。

    专利转让则不同,转让人丧失所有专利权,受让人获得所有的专利权。受让人成为新的专利权人,有资格完全支配该项专利。

    3、生效条件的不同

    专利许可只需通过许可方和被许可方订立书面合同,以合同中的有关约定作为专利生效的主要参考条件。

    专利转让出需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外,还必须向管理专利的相关部门登记专利转让事项后方能正式生效。

  • 165人看过2024-01-16

    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的同意,将电影以图解的方式通过网络进行传播的,是会侵犯电影网络传播权的。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条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八)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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