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独占性。是指专利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排他性质,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构成侵权。
(2)时间性。是指专利权只在授权有效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或终止失效后该发明创造就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专利权的期限是由专利法规定的。
(3)地域性。是指一个国家授予的专利权只在授予国或地区的区域范围内有效,对其它国家或地区没有法律约束力,每个国家或地区所授予的专利权,其效力是互相独立的。
自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转让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申请权或者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实施该专利,转让合同可以约定,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后,转让方可继续实施或停止实施该专利。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则转让方应停止实施该专利。在转让合同签订前,转让方已经许可他人实施的许可合同其权利义务关系在转让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转移给受让方。
专利权包括下列内容:
(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设计、可以独占地销售专利产品。
(2)转让权:权利人有权将自己所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但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权利人可以授权许可他人实施该专利,并收取一定费用。
(4)标记权:可以在专利产品及其包装上注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在受到专利侵权时,有权向人民法院和专利管理部门请求停止侵权。
(6)放弃权:可以书面声明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7)质押权:可以将自己的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
1、形式法定原则,即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时需要将各项手续以书面形式或者国家规定的其他形式进行办理申请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2、单一性原则,即一份专利申请文件只能对一项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若提出的专利申请为发明总构思的两项以上或者是实用新型发明可以作为一件提出;如果专利申请为外观设计且为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两项以上的,可以作为一件专利进行提出申请;另外,一项发明创造只能获得一项专利权,即对某项发明创作同时进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和发明专利时只能获得其中一项专利。
3、先申请原则,即同样一份发明创造又不同的两人及以上分别进行申请专利,专利通过审核后将授予最先申请人,其最先申请日由国家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完整的专利申请文件日期为认定日期,若是以邮寄方式进行申请的,将以基础的邮戳日为准;同一日进行专利申请的,将由多方申请人进行协商,若协商不成的,将所有专利申请驳回,各自作为商业秘密后进行平等保护。
4、优先权原则,分为外国优先权以及本国优先权,本国优先权是指专利申请人在国内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又对相同主体提出专利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其中外观设计专利不在此优先权中;外国优先权跟国内优先权区别在于外观设计可以在专利申请之日6个月以内进行在国内申请,国家会依照改外国捅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互相承认优先权原则进而享有优先权,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专利专利为12个月内。
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可以继承。
财产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专门制造、使用、销售其专利产品的权利;转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权利;依法准许他人实施自己专利并取得使用专利费的权利等,这些财产权利可以继承。
专利权人对其依法获得的专利享有独占实施权(包括制造权、使用权、许诺销售权、进口权)、转让权、实施许可权、署名权。继承专利权,是指继承人在专利权的保护期内,继承其中的财产权利部分,如许可他人使用专利权、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等。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因此,继承人继承专利权保护期内行使,过了期限,专利权人便丧失了专利权,他人可以无偿使用该专利,也就谈不上继承的问题了。
专利权,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的权利,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具有独占性。所谓独占性亦称垄断性或专有性。专利权是由政府主管部门根据发明人或申请人的申请,认为其发明创造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条件,而授予申请人或其合法受让人的一种专有权。它专属权利人所有,专利权人对其权利的客体(即发明创造)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具有时间性。所谓专利权的时间性,即指专利权具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也就是法律规定的保护期限。
包括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
一、形式条件
1、该专利必须属于一项有效专利。有的专利申请人,以为拿到了专利申请号之后就获得了专利权。特别是有的发明专利申请人,当发明专利初审合格进行公布以后就以为获得了专利权。
这些都是缺乏专利常识所致。显而易见,真正完全受到法律保护的专利必须是一项已经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并且必须是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否则不能真正完全受到法律保护。
2、该专利必须是一项受某个国家或地区法律保护的有效地域内的专利。因专利权是有地域性限制的,因此在某国境内只保护在该国申请并获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二、实质性条件
1、专利权的法律保护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以解释权利要求。”为总原则
2、在确定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应当以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技术内容为准。当权利要求书中给出的内容不明确或不准确时,可结合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进行综合判断。
专利权的限制主要表现为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和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
(一)下列情形不被视为侵犯专利权:
1、先用权人的实施;
2、专利权的用尽;
3、为科学研究和实验目的的使用;
4、临时过境。
(二)强制许可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合理条件的强制许可;
(2)国家强制许可;
(3)依存专利强制许可。
专利权期限是指专利权的法定期满终止时间。从专利权授权公告之日起,如无因其它事由造成专利权终止的,则该专利权到专利权期限届满之日终止。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的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日按照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确定。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
有一个容易混淆的问题是,如果该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申请日是按照本次申请文件提交日计算还是按照优先权日计算?
按照《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本细则所称申请日,除另有规定的外,是指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申请日。
由于专利权存续期间的计算正是在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所以在专利申请案享有优先权的情况下,该专利技术的新颖性是根据优先权日判断,但是专利权期限从申请日起计算。
1、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前期沟通
2、确定专利权评估的目的及范围--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收费
3、评估机构派小组进住现场考察专利研发的情况-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
4、搜集完专利评估资料后返回-评估机构撰写报告
5、出具评估报告草稿与专利权人沟通
6、出具报告正式版本收取剩余评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