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
实用新型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实用新型是说对于产品形状,结构或组合的实用新技术方案。在专利法中,对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的要求低于发明专利,但实用价值很大。从这个意义上说,实用新型有时被称为小发明或小专利。
1.根据1992年12月31日前的专利申请取得的专利权,原专利法适用于专利的保护期,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自申请之日起15年;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自申请之日起五年,专利权人可以在期满前申请续展三年。
2.根据1993年1月1日以后从专利申请中获得的专利权,保护期适用于修改后的专利法,即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自提出之日起10年。
实用新型专利期限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费为500元。
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所需要的钱不同。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一)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三)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四)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五)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专利转让的手续如下:
1、专利转让人和专利受让人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
2、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
3、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
4、受让人取得专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条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第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该专利。
这个如果不看商标,不看证据材料,还不能完全确定。但是如果两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非常接近,而且商标又完全相同,甚至地域也相同,更有甚者被异议人抢注许多知名商标,且异议人的商标知名度也很高。综合多种因素,商标异议会成立。
商标异议审查为书面审查,因此证据材料是成功的关键。如果当事人坚持要问成功率只能说如今商标异议总体的成功率不足50%。但这个数据还不足以评估具体的异议案件是否能够取得成功。因为任何一件商标异议案件其具体情况是大不相同的,商标的使用情况各不相同。
商标异议的审查实行的都是个案认定。其中:
一、申请人是否具有较高知名度。
二、申请人是否为知名商号。
三、申请人是否有其它的在先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等有助于商标异议的成功)。
四、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之间是否足以导致误认。
五、被异议人确系恶意抢注。
六、二商标人之间有业务往来,有代理事务等证据等。在商标异议案件中都会起到作用。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发文处的规定和要求,在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初审部发文处同意优先发明专利申请审查的通知后,需交优先审查检索费1500元整。这就是加快专利申请费用。专利申请加急不仅可以让发明人快速获得保护专利技术的权利,占据垄断市场地位,而且还不用等待太久且繁琐的专利核查程序,特别是在时间的缩短上,加快了数倍不止。
可以。商标法没有强制所有商标必须注册后才能使用,只有在药品以及烟草商品的商标需要注册成功后才能使用。商标在未提交申请或者未注册就可以使用,只是不受商标法的保护。
商标的注册程序为:
1、先对商标进行查询,如果在先没有相同或近似的,就可以制作申请文件,递交申请了;
2、申请递交后的1个月左右,商标局会给你下发一个申请受理通知书(这个期间叫形式审查阶段)。
形式审查完毕后,就进入实质审查阶段,这个阶段大概需2年到2年半时间。
如果实质审查合格,就进入公告程序(这个期间是3个月,也叫异议期间);
公告期满,无人提异议的。就可以拿注册证了。商标申请注册之后,一般一个月可以拿到国家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之后就可以打上“TM”使用了。大约一年半左右的时间可以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之后就可以打上“R”或“注”使用了,有10年的专用权,10年到期之后还可以续展,继续使用。当然,商标不管注册与否“TM”都是可以用的,“R”是商标拿到注册证书以后才可以打上的。
1、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根据规定,其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外观设计专利权人在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向专利局提交的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包括主视图、俯视图、侧视图等。其中主视图最为重要,因为它最能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的美感。在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时,还要注意从这些视图中找出能够体现该项外观设计美感的各项要素。外观设计专利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保护范围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是人们视觉可见的美感外观,后者为符合专利性的技术构思或技术方案。
2、确定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侵权产品是否属于相同或者类似商品
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方法,通常是以产品的功能、用途作为标准,同时参考国际外观设计分类表(即洛迦诺条约)有关商品的分类。如果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与被控侵权产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确定二者是相同或者类似商品,并继续进行下面第3点的比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认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类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结束我们的侵权判定步骤,认定专利侵权不成立。
3、将外观设计专利与被控侵权产品进行对比
即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
(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
(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
(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在整体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认定被控侵权产品没有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不成立。
一、请提供
1、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全称)、地址、邮编;
2、申请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发明人(自然人)的姓名、地址、邮编;
4、办理该发明专利申请的联系人的电话、传真、联系地址。
二、办理委托手续(单位盖公章或自然人签名)。
三、提供该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最好是用数码相机拍的)
图片或照片是指该外观设计产品的六面正投影视图(即:前视图、后视图、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仰视图)和立体图。如果视图上无设计要点,可以省略;如果视图是对称的,可以省略一幅视图。
上述图片或照片中的视图尺寸比例要一致,图片或照片的尺寸大小应当在3cm×8cm与15cm×22cm之间。
图片或照片的背景应是单色,该背景不得有与本外观设计无关的其它物品或图案。同时照片必须没有强光与阴影等影响图像效果的因素。
要求保护色彩的外观设计,要同时提交彩色和黑白图片或照片各一份。
如果不熟悉图片或照片的制作要求,代理机构可以代为制作申请所需的图片或照片
1、软件产品经过合法登记和备案,取得在我国境内经营和销售的资格;
2、有利于提升企业形象和无形资产价值;
3、可以凭此办理后续软件企业评估手续,取得软件企业评估证书;
4、有助于企业承接工程项目,参加招投标,促进项目成交;
5、可以获得投资者和消费者信息,对企业融资和市场营销都有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