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转让不予核准是商标注册人将其注册商标赠送、售卖或转让他人所有和专用的行为。但相关的行政部门经审查发现不服相关的规定,做出的不于转让的行为。
商标转让的申请原则
1、商标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商标不是必须要申请的,但是为了自己企业将来的发展,商标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一些特殊行业商标是强制申请的。
2、商标申请原则之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拥有商标专用权。有很多人误以为自己先使用这个商标那么就具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其实并非如如此。
3、商标申请原则之注册原则。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商标转让受理出现以下状况的商标局会受理商标转让不予核准的申请,具体如下:
1、以及商标到期未续展,提出转让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注册申请商标被驳回,未提出复审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2、以及商标被注销或者撤销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3、以及没有没有能力作为证明商标所有人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不具备集体商标注册人资格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4、以及含有企业名称的商标,受让人的企业名称跟商标中的企业名称没有关系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5、以及商标被质押未到期的商标需要转让,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6、以及被人民法院查封的的商标,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办理了两个一模一样的转让,在先已经被核准的,在后的转让申请不予核准
7、以及驳回复审完成,商标被驳回注册,之后审查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转让申请书填写了错误的商标标注册号,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8、以及转让申请书没有用中文填写转受让人名称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商标转让申请被撤回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商标转让不予核准是就是因为商标转让的条件不符合,所以不允许进行商标转让。
一、转让不予核准的原因一般是转让双方有一方的资料或资格不符,或者是此商标已经做过一次转让。只要把不予核准的原因消除了,再重新办一次转让即可。
商标转让的申请原则
1、商标遵循自愿申请原则。商标不是必须要申请的,但是为了自己企业将来的发展,商标也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在一些特殊行业商标是强制申请的。
2、商标申请原则之在先原则。谁先申请谁就拥有商标专用权。有很多人误以为自己先使用这个商标那么就具有这个商标的专用权。其实并非如如此。
3、商标申请原则之注册原则。商标专用权通过注册取得,不管该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
二、商标转让受理出现以下状况的商标局会受理商标转让不予核准的申请,具体如下:
1、以及商标到期未续展,提出转让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注册申请商标被驳回,未提出复审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2、以及商标被注销或者撤销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3、以及没有没有能力作为证明商标所有人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不具备集体商标注册人资格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4、以及含有企业名称的商标,受让人的企业名称跟商标中的企业名称没有关系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5、以及商标被质押未到期的商标需要转让,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6、以及被人民法院查封的的商标,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办理了两个一模一样的转让,在先已经被核准的,在后的转让申请不予核准
7、以及驳回复审完成,商标被驳回注册,之后审查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转让申请书填写了错误的商标标注册号,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8、以及转让申请书没有用中文填写转受让人名称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以及商标转让申请被撤回的,商标转让不予核准
根据上述的状况,查看我们在进行商标转让的时候是否有一项被触犯到,比如商标到期未续展,提出转让的现象,必须到商标续展之后才能转让。以此类推,其它现象也是这样解决。
一、商标转让查询的程序
1、作为申请人也可以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首先准备申请书件。
2、在商标注册大厅受理窗口进行办理,
在打码窗口打收文条形码,在交费窗口缴纳商标注册规费,等待三个月左右商标局发出《受理通知书》,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补正
二、商标转让的流程
申请。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商标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受理。商标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发《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审查。商标局在审核商标转让、办理相关手续时,会通过邮寄方式将文件发给商标转让办理方。
公告。商标局审查核准后发布公告。转让注册受让人应在接到《转让注册通知书》后到商标局领证。
核发转让证明。商标局下发核准证明,商标转让就完成了。
商标转让申请所需要的文件:
双方的主题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身份证件、转让协议、公章,通常情况需要核对原件和签字;如果是注册商标转让的,需要核对商标注册证原件,如果是申请商标转让的,需要核对商标局的商标受理通知书原件。填写《商标转让申请书》,双方盖章签字。
商标转让查询的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
商标应该怎么转让:
一般来说商标转让需要经过下列流程和提供相关的材料:商标转让流程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公告、核发转让证明。商标转让所需文件:《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公司就是营业执照,需要加盖公章);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申请人可以委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注册大厅直接办理。
办理商标转让所需材料:《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受让人印章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受让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转让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转让的,由代理机构制作后,并由转让人和受让人共同盖章或签署。受让人的营业执照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协会及其他团体组织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大陆地区以外的,不需要此类文件。
特殊证明材料:转让人用于药品、医用营养食品、医用营养饮料和婴儿食品的注册商标在转让时,受让人需提供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即《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还未取得以上两证的,提供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同意成立药品生产或经营企业的批复文件;转让人用于消毒剂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卫生防疫部门的证明。
转让卷烟、雪茄烟和有包装的烟丝的商标的,受让人需提供国家烟草主管部门批准生产的证明文件。大陆地区以外的申请人不需要此类文件。企业因合并、分离或兼并因故未及时办理转让手续且章戳已作废的,可不盖转让人章戳,但必须提供转让人主管部门的有效证明文件或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证明文件。
一、商标转让流程
申请商标转让须使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的统一格式的申请书。该申请书可以到知识产权局注册大厅索取。也可在网上下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的,则由代理组织提供。
办理商标转让申请须向知识产权局提交以下文件:
1、由受让人加盖公章的《商标转让委托书》;
2、《商标转让申请书》一份,申请书上应加盖申请人及受让人的印章;
3、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4、受让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申请人或代理组织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按规定交纳商标转让申请等费用;
二、商标转让所需时间
1、自确立申请日起六到八个月可以收到转让《核准商标转让证明》。该证明需跟原《商标注册证》一并使用。
2、知识产权局自收到转让申请后十五日内发出《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
3、《核准转让注册商标证明》标注的日期为转让注册的生效日期。
三、商标转让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
1、商标转让受理费:申请转让一件商标的费用为1000元,受理费直接缴入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取官费1000元;
2、商标转让代理费:若委托代理机构,则还需另行支付一定的代理费。
四、商标转让法律规定
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
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第四十三条: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一、需要
二、商标转让所需材料都有哪些
个人注册商标转让需提供的材料:
1、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2、注册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2份;
3、受让方主体资格复印件(受让人是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个体户执照;受让方是公司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转让人提供转让声明公证书;
5、转让申请书、转让协议书、转让声明书代理公司制作。
企业商标转让所需材料: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1、商标转让申请撤回的含义是:商标转让当事人就商标转让事宜反悔的,依法共同向商标局提交书面转让申请后,由商标局准予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的一种法律行为。
2、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3、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商标转让申请流程: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
(1)《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2)转让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让人出具的《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受让方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申请移转的,还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
(5)申请文件为外文的,还应提供经翻译机构签章确认的中文译本
(6)提供公证处的商标卖方申明公证书
1、按照申请书上的要求逐一填写,且必须是打字或者印刷;
2、每一件商标(每一注册号)的转让应提交申请书1份,并加盖转让人、受让人印章或签字,由受让人办理有关手续;
3、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办理的,除递交申请书外,还要提交转、受让人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移转申请的不必提供转让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受让人是自然人的,而且是其本人来办理的,出示本人身份证,并提交转让人和受让人本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即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需要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4、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注意下列事项:
(1)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负责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2)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受让人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转让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合伙人的身份证;
②营业执照;
③合伙协议。
(3)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转让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签约人身份证;
②承包合同。
(4)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①经营者的身份证;
②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5)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商标转让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受让人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5、办理商标移转的,如果转让人不能盖章,受让人应提交其有权接受该商标的证明文件或者法律文书。例如,企业因合并、兼并或者改制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和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合并、兼并或者改制文件应证明商标权由受让人继承,登记部门应证明原注册人与受让人的关系、原注册人已经不存在的现实状态;因法院判决而发生商标移转的,应提交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法律文书上的被执行人名称和接受该商标的企业名称应当与申请书中的转让人名称和受让人名称相符。
6、如果申请转让的商标是共有商标,还应提交以下书件:
A、商标由一个人所有转让为多个人共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受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当填写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代表人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B、商标由多个人共有转让为一个人所有的,在填写转让申请书时,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应填写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受让人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地址不需填写。
C、因共有商标的共有人发生改变(包括共有人的增加或减少)而申请转让的,在填写申请书时,应将原代表人的名称和地址填写在申请书的转让人名称和地址的栏目中,转让人章戳处加盖原代表人印章,原其他共有人的名称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前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申请书的受让人名称和地址栏目应填写转让后的代表人名称和地址,受让人章戳处加盖转让后的代表人印章,转让后的其他共有人名称应填写在附页的转让后其他共有人名义列表中,并加盖印章。附页列表中不需填写其他共有人的地址。
(二)提交申请书件
1、申请人直接到商标注册大厅来办理的,申请书件准备就绪后,在商标注册大厅的受理窗口提交,由窗口的工作人员确认该申请书件是否合格。
2、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由该商标代理机构将申请书件送达商标局。
(三)缴纳转让规费
一份转让申请需缴纳转让规费1000元。
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转让规费和代理费,商标局收取的转让规费从该商标代理机构的预付款中扣除。
商标转让代理,就是指商标注册人找第三方作为代理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按照法定的程序,将商标的专用权转让给另一方的一种行为。
商标具有经济价值,可以给商标权人带来经济效益,所以,商标是可以转让的。
商标转让申请受理后能否撤回
可以。
转让合同签了可以反悔,受理转让申请后,商标局会在大在6个月左右的时间内核准商标转让,并下发《核准商标转让证明》。在此期间,如果商标局收到撤回商标转让申请,并经过审定认为可以撤回申请的,商标局将会通过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对撤回意愿予以确认,经转让人、受让人确认撤回的,商标局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即转让程序将会失效。
可一但商标转让撤回申请成功,商标评审程序就立刻结束,申请人不得再以相同的事实与理由提出评审申请。
要约的撤回适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