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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食品抽检不合格,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

    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十万元以上十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并可以由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 120人看过2024-01-01

    食品产品标准的制定程序一般分为准备阶段、征求意见阶段、审查阶段、发布阶段和复审阶段。

    制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以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为宗旨,做到科学合理、安全可靠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食品安全,必须从源头抓起,对食品生产经营的每道工序每个环节、每个渠道,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由于食品行业分布广、种类多,涉及方方面面,需要制定一系列的标准,所以有必要对食品安全标准的制定提出总的原则性要求,以确保所制定的食品安全标准能够真正起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目的。

  • 500人看过2024-01-01

    1、ISO22000认证

    是一个国际认证标准,规定了一个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并结合公认的关键元素,以确保从食品链至最后消费点的食品安全。ISO22000创造了一个和谐的安全标准,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得到了认可。通过整合多方负责人、多重方法和应用,ISO22000已经更加容易理解、运用和识别了。这使得它它成为了比之前整合多国的标准更有效和快速的一个进入市场的工具。

    2、HACCP认证

    是一种适用于食品行业的认证。它是食品生产过程中通过对关键控制点有效的预防措施和监控手段,使危害因素降到最小程度。目前,我国出口食品面临着越来越严格的标准和法规限制。它是一个食品安全控制的体系,它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体系。HACCP必须建立在食品安全项目的基础上才能使它运行。例如:良好操作规范(GMP)、标准的操作规范(SOP)、卫生标准操作规范(SSOP),由于HACCP建立在许多操作规范上,于是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HACCP作为最有效的食源疾患的控制体系已被国家或社会所接受。

  • 137人看过2024-01-01
    (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转让股权与股东转让股权明显不同,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否则,转让在法律上并不生效。
    (2)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让的效力。例如,在证券交易所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股权转让,也就是股票买卖。股份公司的股权转止有着十分严格的交易程序和规则,不在此转让而采用其他方式转让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同时也是无效的。
    (4)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以协议方式收购上市公司时,达成协议后生效。
  • 226人看过2024-01-01
    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可能会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公司清算程序尚未结束;
    此时债权人可以补充申报债权。但此时该债权人的债权只能在公司尚未分配的财产中依法清偿,如果这些财产不足以清偿的,可以要求股东以其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已经取得的财产予以清偿。但是债权人因重大过错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的除外。
    2、公司清算程序已经结束。
    此时只有在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是由于该公司未按规定通知债权人的情况下,债权人的债权才有可能获得清偿。
    根据法律规定,清算组应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清算组未按照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债权人可以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 263人看过2024-01-01
    当然退伙就是法定退伙,是指基于法律规定的原因而出现的合伙人当然退伙的情形。
    一般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当然退伙:
    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被人民法院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所说的退伙都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 155人看过2024-01-01
    所谓监督管理机构的权限,是指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职责所享有的权力。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调查取证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进入违法行为发生场所进行调查取证。
    2.询问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权询问与被监督检查的事项相关的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要求其对与所调查的事件有关的事项作出说明。
    3.查阅、复制和封存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为履行自己的监督管理职责,有权查阅、复制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证券交易记录、登记过户记录、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资料;也有权对可能被转移或者隐匿的文件和资料予以封存,被封存的文件和资料,有关人员不得自由处理。
    4.查询帐户与申请司法机关冻结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有权查询当事人和与被调查事件有关的单位和个人的资金证券和证券帐户,对于有证据证明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证券迹象的,有权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 152人看过2024-01-0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以外,该代表行为有效。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据此,除非合同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否则合同有效。
  • 132人看过2024-01-01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立法对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清算规定得较为笼统。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对于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的,至于法院可以指定什么样的人作为清算人,即清算人的资格问题,该法未作规定。一般可以指定注册会计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作为清算人。
  • 189人看过2024-01-01
    吊销营业执照会给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带来一定的限制,主要表现有:
    1、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
    2、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3、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4、被吊销企业的出资人或有限公司的股东应依法履行组织清算的义务,拒不清算的,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法律后果。
    5、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当将营业执照公章、合同专用章等缴回原登记机关,拒不缴回的,属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可以提请当地公安机关协助收缴。利用应收缴的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按无照经营论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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