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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04人看过2024-01-01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一、根据本条规定,监事的任期不同于董事, 监事的任期是法定的,每届为三年。在任期届满后,重新选举又当选的监事,可以继续担任, 连任多少届没有限制。
    二、监事任期届满后没有及时改选出新的监事,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这两种情况下因其离任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选举出的监事就任前,为了符合于法律关于监事会人数的规定,同时为了维护公司利益, 防止出现监督的空白,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的职务。
  • 151人看过2024-01-01
    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
    4、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当然退伙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关于除名。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无论是普通合伙还是有限合伙是具有很大的人和性的,凡事是都可以协商的,但是无论是企业还是合伙人都需要了解到相关的法律知识,一方面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而另一方面企业也可以避免不必要的争端,从而能够更有效维护自己的效益。
  • 140人看过2024-01-01
    按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失败的,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发起人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但需要注意的是,公司设立失败,发起人应该返还出资,但这不意味着发起人就一定能拿到钱: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规定,公司设立失败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全体或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发起设立又称“同时设立”、“单纯设立”等,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全体股东出资设立。股份公司也可以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中国公司法第77条明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的方式。
  • 132人看过2024-01-01
    1、隐名股东以他人名义实际履行出资义务
    隐名股东以他人名义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显名股东并未认购公司股份或未全部认购公司股份。也即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股东,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显名股东。
    2、隐名股东基于合同关系产生
    在日常的公司运营中,由于公司章程未登记实际投资人为股东,现行法律法规也未对隐名股东的性质及其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致使实际投资人在行使权利过程中存在着诸多困境,于是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在遵守现行法律的前提下依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契约(在这里不包含为规避法律而借用他人名义出资的情形),以此来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
    4、隐名股东承担公司的盈亏风险
  • 126人看过2024-01-01
    1、追究主办单位的偿债责任
    企业无力偿还债务或者已经撤销、歇业无力偿还债务,主办单位(可在工商注册档案中查到)在两种情况下承担偿债责任,一是该企业不具备法人条件的,开办单位应承担全部责任;二是该企业注册资金不实的,开办单位在注册资金差额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
    2、追究出资方的责任
    企业开办时出资方一般有开办单位、股东、合伙人等。如果出资者已足额投入,则以企业资产承担债务,不另外追究投资者责任(合伙人除外)。如果出资者没有出资、出资不足或抽逃资金的,应在出资差额范围内追究其偿债责任。
    3、追究验资部门的责任
    企业注册登记时,其注册资金都要经过检验审核,如果验资部门出于故意或者过失,出具错误的验资报告,给债权人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要承担相应民事责任。
  • 419人看过2024-01-01
    一般情况下,当法人无力偿还债务的时候,可以先申请破产。等清算完毕之后,把财产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清算出来的财产没办法清偿完同一顺序的债务,那么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除此之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通常要根据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来进行结算。
  • 144人看过2024-01-01
    公司恶意逃避债务的刑事责任:
    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 126人看过2024-01-01
    (一)董事会制定分立方案。在公司分立方案中,不仅应当对分立原因、目的、分立后各公司的地位、分立后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问题作出安排,还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对其财产分割作相应安排。
    (二)股东会通过分立方案的决议。公司分立属于重大事项,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签订分立协议。公司分立,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利益,如分立前公司的股东、公司债权人、债务人,还涉及公司资产的分割、债权债务清理等。为避免争议,有关各方应订立分立协议。
    (四)通知债权人和公告。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进行资本分立及财产的转移。通知债权人并履行债权人保护程序后,分立的公司可以进行资产分割和财产移转。
    (六)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手续。新设分立的,新设立的公司要办理设立登记,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存续分立的,派生的公司办理设立登记,原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因公司分立申请办理公司登记,自公告刊登之日起45日后,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办理公司注销、设立或者变更登
  • 100人看过2024-01-01
    有时间限制。
    对于销售方来说,一般手撕发票上会印制有效期。销售方不能晚于此时间使用。
    对于购买方来说,正常的业务只要正常入账就行。如果因各种原因晚入账,也要有能解释的通的正常理由。为了规范入账行为。税局一般不允许跨年入账(即今年用上年的发票入账)。
  • 128人看过2024-01-01
    第一,清算义务人未在法定时间内开展清算义务或不适当执行清算义务;
    第二,清算义务人的行为造成了公司财产或债权人、股东利益的直接损失,如被清算公司有效资产的直接减损、公司债务的增加等;
    第三,清算义务人怠于或不适当履行清算义务的行为与公司财产或债权人、股东利益的损失之间具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如果有证据表明,公司债权人的债权在公司未解散或未进入清算状态之前即已经不能获得偿还,清算义务的未履行与债权不能获得偿还之间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则未尽清算义务人即便未尽清算义务,亦不构成所谓的侵权责任,且上述的赔偿责任以清算义务人积极损害债权人权益行为和消极行为(不作为)损害债权人权益的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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