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清算组组成情况:
包括清算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姓名及产生的程序。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
包括公告的次数,公告的时间及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
应将企业清算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附后。
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
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企业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户。
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
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
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应由全体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八、其它有关事项说明:
九、清算组成员签署意见。
可以。
1、已经缴纳了全部的土地出让金;
2、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须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须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六)有公司住所。
公司债权转让需要条件:有有效存在的债权;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合意;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必须有转让通知。债务转让需要条件:经债权人同意;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达成合意;债务必须具有可让与性;其他。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要负责人一人,可以设副负责人。监事会主要负责人和副负责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要负责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负责人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负责人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