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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1
    一.合理界定业务招待费的范围
    二.计算业务招待费基数
    根据税法及会计准则的规定: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不仅包括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还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纳税人根据会计准则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营业外收入不包括在内。
    二是股权投资企业计算业务招待费的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法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4〕79号)第八条规定,对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包括集团公司总部、创业投资企业等),其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可以按规定的比例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计算基数仅包括从被投资企业所分配的股息、红利以及股权转让收入3项收入,不包括权益法核算的账面投资收益,以及按公允价值计量金额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
    三是查补收入可以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20号)第一条规定,查补收入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查补的收入属于“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视同销售收入”中的一种,在补充申报的时候,必然会填到“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里,自然地作为计提业务招待费的基数。既然税收上确认收入,就应该可以作为扣除基数进行税收处理。
    三.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计算
    一是开办(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5号)规定,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二是生产经营期间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的确定。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当年销售(营业)收入×5‰。
  • 100人看过2024-01-01

    可以。

    在业务招待费的范围上,不论是财务会计制度还是新旧税法都未给予准确的界定。在税务执法实践中,通常将业务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香烟、水、食品、正常的娱乐活动等产生的费用支出。税法规定,企业应将业务招待费与会议费严格区分,不得将业务招待费挤入会议费。纳税人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差旅费、会议费、董事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在业务招待费用核算中要按规定的科目进行归集,如果不按规定而将属于业务招待费性质的支出隐藏在其他科目,不允许税前扣除。

  • 100人看过2024-01-01

    《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若干具体措施〉的通知》(国税发〔2009〕114号)第六条规定,未按规定取得的合法有效凭据不得在税前扣除。

    根据上述规定,白条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不能作为税前扣除的凭据。允许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必须是已经取得合法有效凭证的支出。业务招待费纳税调增额将包括两部分,一是白条餐费部分,二是超限额列支部分。

  • 100人看过2024-01-01

      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6]56号)规定,广告费、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等项扣除的计算基数为申报表主表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根据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即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销售(营业)收入包括:

      1、主营业务收入:(1)销售商品(2)提供劳务(3)让渡资产使用权(4)建造合同;

      2、其他业务收入:(1)材料销售收入(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3)包装物出租收入(4)其他;

      3、视同销售收入:(1)自产、委托加工产品视同销售的收入(2)处置非货币性资产视同销售的收入(3)其他视同销售的收入。

      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上述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对经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根据规定,销售(营业)收入是纳税人的申报数,而不是税务机关检查后的确定数,税务机关查增的收入应在纳税调整增加额中填列,不能作为计算招待费的基数。

  • 100人看过2024-01-01

    1.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要真实性

    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要求企业申报扣除时,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情况下,应能够提供证明真实性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否则,不得扣除。

    一般来说,企业对所申报扣除费用的真实性有自我举证的责任,虽然税务机关一般情况下会认同企业申报的扣除费用,但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业务招待费用支出有不正常现象,或者在纳税检查中发现有不真实的业务招待支出,税务机关据此要求企业在一定期间提供证明真实性足够的有效的凭证或资料,逾期不能提供资料的,税务机关有权直接否定纳税人已申报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从而不准扣除。

    需要说明的是,这并非要求企业在每次申报时都将有关全部资料提供给税务机关;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凭证资料只要对证明业务招待费的真实性是足够的和有效的即可,并不严格要求提供某种特定凭证。

    凭证资料可以包括发票、收据、销售账单、会计账目、客观的证词等。比如,给客户业务员的礼品,大多数情况下并不能取得发票等特定凭证,但只要有接受礼品者的证明,并且接受礼品者与企业确实存在商业业务关系,即可承认该项支出的真实性。一般情况下,税法并不强迫企业在送给客户业务人员礼品时要求有关人员签字,但是,如果税务机关要求证明真实性,企业也可以事后追补证据。

  • 100人看过2024-01-01

    1、延期竣工的诉讼时效计算方式如下: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应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开始,也就是从这个时候权利人才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具体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1

    办理小微企业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一、内资鼓励项目办理征免税证明所需材料

    1、填写的征免税证明申请表

    2、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样本

    二、办理外资鼓励项目《征免税证明》时需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进出口货物征免税申请表》一份(详见下载中心: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表);

    2、该批进口设备的合同、发票、装箱单(正本或复印件);

    3、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确认书(复印件)及随附的进口设备清单(正本);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设备样本、技术说明等);

    5、代报企业需提供进口单位的委托书(详见下载中心:进出口货物减免税申请表)。

  • 100人看过2024-01-01

      由于增值税特点,在其流转环节中适用抵扣。一旦流转结束,则不得抵扣。因此,如果购进货物时抵扣了进项税额,后期发生了不得抵扣的情况,就需要对之前已经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转出操作。

      对于业务招待费专用发票进项税转出,直接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借: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或者:

      取得发票未认证之前:

      借:业务招待费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100人看过2024-01-01
    在税务执法实践中,招待费具体范围如下:
    (1)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
    (2)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赠送纪念品的开支。该支出并非一概而论,一般来讲,外购礼品用于赠送的,应作为业务招待费,如果礼品是纳税人自行生产或经过委托加工,对企业的形象、产品有标记及宣传作用的,也可作为业务宣传费;
    (3)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旅游景点参观费和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因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业务关系人员的差旅费开支,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一般企业取得业务人员的车票也是以自己员工的名义报销,这时税务机关就很难辨别。
  • 120人看过2024-01-01

    1、定义不同:公章是单位处理内外部事务的印鉴,单位对外的正式信函、文件、报告使用公章,盖了公章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单位没有合同专用章应使用公章。业务章用于业务往来。

    2、使用不同:公章代表单位,业务章用于业务。

    3、使用范围不同:公章具有最大的权力,使用范围最广范。业务章只是用来盖一些一般的业务单据,这可根据公司具体事务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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