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一致同意事项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只对合伙企业内部有效力,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根据规定,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对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以及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权利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1、合伙协议是属于合同的一种,合伙协议有没有法律效力,要依据合伙协议的具体内容和签订人的情况而定的。
2、符合以下条件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1)合同主体的情况。合同的主体是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既年满18周岁,能辩认自己行为的正常成年人。未成年人如果签订的合同是纯获利的,并且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2)合同主体意思的表示。如果签订合同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是被迫签订的,则合同无效。
(3)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内容在符合法律的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合同则无效。
(4)如果是签订合同是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合同是可以撤销的。
发现有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是实际出资与协议约定不符,其他合伙人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先找该合伙人协商,要求其尽快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包括没给的或是只给了部分的。因为合伙企业成立时要求订立书面协议,所以在有白纸黑字的情况下,为节省时间跟精力,最好是先找对方协商。
2、可去法院起诉解决,因为该合伙人属于违反约定,所以其他合伙人可以去法院起诉,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可以对合伙人除名,因为未按约定出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其他合伙人可以要求其履行出资义务,如果不同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也可以对合伙人进行除名。
风险提示:根据合伙企业法律规定,发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议将合伙人除名:
(1)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合伙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合伙人在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所以,按照以上规定,合伙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般来说,股份包含了一下三种含义:
1、股份是指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成分;
2、股份代表一家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的价格表现价值。
在一家公司当中,创始人掌控了整家公司的发展方向,股权的分配应该要保障创始人对公司的控制权;公司的合伙人凝聚了合伙人的整个团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合伙人的话语权和经营权;投资者可以促进投资者的增加,保障了投资人的优先权;公司中的核心员工可以激发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在一定程度上保障核心员工的利益。科学的股权架构应该是由公司创始人、公司合伙人、公司投资人以及公司核心员工四类人掌握,这四类人掌握了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资金,在公司的管理和执行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分配股权时必须照顾这四类人的利益。
这种有几个方法可以解决:
1、(最好办法)你重新找合伙人替换他在你们工厂的股份,叫另外的合伙人得到他的股份而来处理他的要求,因为你说是赚钱的应该还是可以重新找到合伙人的。
2、(比较适用的方法)你觉得工厂将来前景很好的话,他说要你们给他还利息3分,你们可以说和他仅仅是借贷关系,你们自己筹钱正好就此不要他做股东了。
3、(关系闹僵)你可以找证据证明你们是股东关系,根本不是借贷关系,名正言顺的说不给利息。现阶段退股没有红利最多只有本金。
4、(彻底破裂的办法)你可以证明是合伙股东关系,你可以做外人查不出来的假帐导致亏损,给他亏损退出(估计最终他会到法院),或者他打消退出的理念。
看情况
1、个人合伙协议可以自行约定出现某情形的时候拥有解除的权利。则合同约定情形出现,协议双方可以依照合同予以解除。
2、民法典规定的解除条件具备,可以要求解除。
3、合伙各方就解除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解除该合伙协议。
签订了个人合伙合同又要将其反悔撤销或者解除的话,必须要能够符合相关的撤销或者解除的规定,就可以对这份合同撤销,但撤销合同也需要承担一部分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