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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2

    如果公司犯法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

    且如果根据构成的罪名,法律明确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负责的,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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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公司犯法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

    且如果根据构成的罪名,法律明确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负责的,以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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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公司犯法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

    且如果根据构成的罪名,法律明确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负责的,以规定为准


  • 100人看过2024-01-02

    如果公司犯法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

    且如果根据构成的罪名,法律明确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负责的,以规定为准


  • 100人看过2024-01-02

    如果公司犯法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公司承担刑事责任

    且如果根据构成的罪名,法律明确规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负责的,以规定为准


  • 100人看过2024-01-02

    根据建筑工程的不同,保修期的时间也不同。具体如下所述: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建筑保温工程,为五年;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两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两年

    5、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约定。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 100人看过2024-01-02

    可以通过合同进行索赔。建设工程单方要求撤场是属于合同违约的行为,如果合同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以要求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如果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赔偿。

    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100人看过2024-01-02

    1、拖欠工程款,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法院判决胜诉后,拖欠方仍不支付的,再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政府部门可以调处工程款的支付问题,但对拖欠工程款的问题没有裁判权,强制权。但如果是政府工程,可以向建设该工程的政府要求支付或者处理。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工及工资支付管理的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项目建筑工人工资发放的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合同的约定,向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支付工程款后,应当落实专人,督促、核实施工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建筑工人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款。

    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支付劳务分包企业劳务工程款时,只能向劳务分包企业支付,不得向无资质的个体承包人支付,不得以实物或有价证券等形式抵付。

    分包工程发包人与分包工程承包人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解除分包合同的,应当从解除合同之日起一月内付清分包工程款。

    施工单位每月至少一次支付其职工的工资。工资结算周期超过一个月的,应当每月预付工资,预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余下未结算、支付部分,按下列规定进行一次结算,并足额支付。

    当年7月份结算、支付上半年工资,次年元月份结算、支付上年度全年工资。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职工工资。对承担工期不足一个月的一次性施工任务的建筑业企业应当在施工任务完成后三个工作日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全额支付职工工资。工程停工、窝工期间职工工资的支付,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办理。

    施工单位不得以工程款拖欠、结算纠纷、垫资施工等理由克扣或者拖欠职工工资。

    施工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在办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同时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和相关费用。

    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设工程项目分包施工合同的约定,向分包施工单位及时、足额支付分包工程款,支付分包工程款后,应当落实专人,督促、核实分包施工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向建筑工人及时、足额发放工资款。

  • 100人看过2024-01-02

    承包人建设工程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承担以下责任:

    1、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日期准时进入施工现场,按期开工是确保按时竣工的第一步。承包人应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做好开工的一切前期工作,如施工方案、原材料、设备的采购、管理、使用、场地的平整、施工必备的水、电、道路的畅通等。

    2、接受发包人的监督。

    3、确保建设工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4、发包人经检验验收未按期付款,承包人可以催告,经催告仍不付款的,凡可折价、拍卖的工程,承包人可以诉请人民法院解决,确保自身利益不受损失。

    工程承包是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结果,这可以使得资源得到合理有效的配置,也有利于形成良性的竞争和合作,促进搞笑的分工协作,加快项目的进程,促进项目实施的效率和质量。

  • 100人看过2024-01-02

    1、已经由购货方认证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退货或发票开具错误需要开具负数发票的,由购货方申请开具负数发票.

    2、因专用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发票未经认证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发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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