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要件要求法人符合法定的程序。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法人的种类、规模不同,其所需的财产和经费的要求也不同。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成为特定化组织的标志,组织机构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场所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地点。这些都是法人必须具备的。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条件是法人成立的一般的或基本的条件,对于不同类型的法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其具体条件。
一、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
可以拍卖股权,不可以执行财产。
二、股权质押法律规定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所以说,我们需要清楚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是不能进行执行财产,对于大家的利益也是有很大的帮助。当然,在相关的股权质押法律规定中也有明确提到,我们都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执行。
2、会议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董事实际到会情况。
召开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3、会议主持情况:应当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议案表决情况:
董事会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的董事数占董事总数的比例。
董事会会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到会董事签字。
代行签字的,应当附董事的授权委托书。
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2、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受让的新股东享有并承担。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