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13人看过2024-01-04

    (1)依法成立,是对法人成立的概括要求。包括符合法定的程序要件和实质要件。其实质要件是指法人设立的目的、宗旨、设立方式以及经营范围等符合法律和政策要求以及社会公共利益。程序要件要求法人符合法定的程序。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这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法人的种类、规模不同,其所需的财产和经费的要求也不同。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名称是法人成为特定化组织的标志,组织机构是法人意志形成和实现的基础,场所是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地点。这些都是法人必须具备的。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以上条件是法人成立的一般的或基本的条件,对于不同类型的法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来确定其具体条件。

  • 105人看过2024-01-04

    一、股权质押执行财产可以吗

    可以拍卖股权,不可以执行财产。

    二、股权质押法律规定

    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可以质押。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质押合同自股份出质记载于股东名册之日起生效。

    所以说,我们需要清楚股权质押的相关法律规定,这也是在这个过程中是不能进行执行财产,对于大家的利益也是有很大的帮助。当然,在相关的股权质押法律规定中也有明确提到,我们都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执行。

  • 109人看过2024-01-04
    隐名股东显名的具体办法如下:当事人可以通过公司股权转让的方式显名,首先隐名股东需要和显名股东达成“显名”的合意,然后办理股权转让手续显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代替显名行使处分股权的权利,促使发生股权移转的法律效果
  • 106人看过2024-01-04
    公司股东以其出资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所以股东如实履行出资责任后,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 105人看过2024-01-04
    两个公司可以股权合并。公司股权合并的,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103人看过2024-01-04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界次、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董事到会情况: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董事实际到会情况。

    召开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召开10日以前将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可以另定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

    董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3、会议主持情况:应当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议案表决情况:

    董事会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的董事数占董事总数的比例。

    董事会会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5、签署:董事会决议,由到会董事签字。

    代行签字的,应当附董事的授权委托书。

  • 101人看过2024-01-04
    股东大会通过决议违反法律规定的处理:

    1、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无效,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

    2、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规定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 104人看过2024-01-04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并不当然继承股东资格,是否取得股东资格,根据由公司章程决定。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
  • 108人看过2024-01-04
    外资公司倒闭按照工作年限和平均月工资赔偿员工。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遗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准,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支付半个月工资。
  • 106人看过2024-01-04

    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由受让的新股东享有并承担。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法》

    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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