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金能累计,可以累计到下一个单位失业人员重新就业满一年后再次失业,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4个月。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用人单位、职工个人缴费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失业保险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当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时,失业人员应先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若符合条件则可向用人单位继续提出申请,若仍然不通过,则可进一步向上进行申诉。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1、社保参保单位所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其失业情况进行审核,一旦审核无误的话,就可以发放有失业保险金登记表以及求职登记表,按照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就可以;
3、交三张一寸的彩照以及身份证件的复印件,就可以完成失业保险金的领取。
当然领取失业金的同时,参加有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话,还是可以享受基本的医疗保险待遇的,而且失业人员应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可以从失业金中进行扣除。
不一定。注销的难易程度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公司做账的规范和涉税事宜有没有问题。零申报在企业没有业务,或者清算期内也是比较正常的。如果零申报公司没有拖欠税款,注销流程大致是:
1.首先去税局进行国税地税的注销.
2.然后需要去工商局办理一些注销公司所需要的材料.
3.对注销公司进行登报公告,清算组进行公司资产的清算工作,在公告4、5日之后,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注销申请,注销营业执照等
4.零申报的公司需要去质监局进行代码证的注销,去银行进行注销,同时,将社保和公积金注销。
失业金需按下列办法来领取:
(1)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2)再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金的领取只需要满足相关程序即可。
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
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方能领取失业金,办理失业,次月领取
打卡发放按月当地领取,具体程序由于各地办理流程样建议咨询下当地社保机构。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一、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