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被质押不可以买卖。但质权人同意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以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抵押,且抵押应当向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该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股票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可以转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在发票管理界面中,点击“红字”按钮时,新增3个选择菜单,“直接开具”、“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导入网络下载红字发票信息表”。界面如图3-1所示。企业可通过上述1、2两种方式填开红字专用发票。(第三种方式税务端暂时未开放)。
操作步骤:
1.直接开具方式
【第一步】在发票填开界面,选择“负数”按钮下的“直接开具”菜单项,系统会弹出通知单编号输入窗口,如下图所示。
【第二步】系统会弹出销项正数发票代码号码填写、确认窗口,如下图所示。
【第三步】对于信息表上有对应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的,需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否则,不需要填写蓝字专用发票代码、号码,直接点击“下一步”按钮,系统根据不同情况显示不同的确认窗口。
图3-4对应的正数发票票面信息
图3-5负数发票填开界面
图3-6数据库中无对应蓝字发票时的确认界面
【第四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2。导入填开方式
【第一步】发票填开界面中,选择“红字”按钮下的“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菜单项,系统会弹出打开文件窗口,如图3-9所示。
图3-9选择通知单电子文件的存放路径
【第二步】在打开文件窗口中,选择对应的信息表电子文件后,系在发票填开界面自动显示出导入的红字专用发票信息,此信息包括票面上的所有信息,如图3-10所示。其中,备注栏中自动显示对应的信息表编号。
图3-10导入信息表电子文件后的发票界面
【第三步】确认发票填开界面上的所有信息正确后,点击“打印”按钮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司法鉴定逾期不缴费的法律后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后果是司法鉴定机构可以依法终止鉴定,如果当事人需要依据鉴定意见在案件审理过正中举证的。可能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司法鉴定机构在鉴定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鉴定:
(一)发现有规定情形的;
(二)鉴定材料发生耗损,委托人不能补充提供的;
(三)委托人拒不履行司法鉴定委托书规定的义务、被鉴定人拒不配合或者鉴定活动受到严重干扰,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四)委托人主动撤销鉴定委托,或者委托人、诉讼当事人拒绝支付鉴定费用的;
(五)因不可抗力致使鉴定无法继续进行的;
(六)其他需要终止鉴定的情形。
终止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书面通知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一)依法成立。即法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社会组织。
(二)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法人必须拥有独立的财产,作为其独立参加民事活动的物质基础。
(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法人的名称是其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标志符号。名称应当能够表现出法人活动的对象及隶属关系。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指法人对自己的民事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不同的种类:
(1)按债券期限,公司债券可分为短期公司债券、中期公司债券和长期公司债券。
(2)按债券是否记名,公司债券可分为记名公司债券和无记名公司债券。
(3)按债券有无担保,公司债券可分为信用债券和担保债券。
(4)按债券可否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可分为可提前赎回债券和不可提前赎回债券。如果公司在债券到期前有权定期或随时购回全部或部分债券,这种债券就称为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反之则是不可提前赎回公司债券。
(5)按债券票面利率是否变动,公司债券可分为固定利率债券、浮动利率债券和累进利率债券。
(6)按发行人是否给予投资者选择权,公司债券可分为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和不附有选择权的公司债券。
(7)按发行方式,公司债券可分为公募债券和私募债券。公募债券指按法定手续经证券主管部门批准公开向社会投资者发行的债券;私募债券指以特定投资者为对象非公开发行的债券,发行手续简单,一般不能公开上市交易。
(8)按持有人是否参加公司利润分配,公司债券可分为参加公司债券和非参加公司债券。
(9)按发行债券的目的,公司债券可分为普通公司债券、改组公司债券、利息公司债券、延期公司债券。
1、对破产企业有关人员的效力。自人民法院受理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前款所称有关人员,是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人民法院决定,可以包括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和其他经营管理人员。
2、对破产企业职工的后果
破产宣告对破产企业一般职工的效力,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职工原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即可依法宣告解除,职工成为失业人员,有权依据的规定,优先获得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
基本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应该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后重新自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