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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69人看过2024-01-06

    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相信很多人都无法把它们详细的区分开来,都只是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儿,本文将合并、收购、兼并与并购这四种形式一一列举,方便区分四者的异同,这样大家就知道公司并购和收购的区别了。

    一、并购并购的涵义则更为广泛。它是指涉及目标公司控股权转移的各种产权交易形式的总称。因此企业并购的过程实质上是企业权利主体不断变换的过程。兼并与并购两者相较,仅仅是语意表达的侧重点有所不同,前者强调行为,而后者更重结果。并且两者都是经济学词汇,而非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

    二、收购收购(acquisition)通常是指一个公司通过产权交易取得另一家公司一定程度的控制权。具体来讲,依据划分的标准不同,可以分为横向收购、纵向收购与混合收购等多种类型。

    三、兼并兼并,则情况比较复杂。因为在我国公司法中,并没有明确界定这一词汇,并且在实践中常常出现混用的情况。因此,对于它是不是一个法律概念的问题争议很多。在我国,兼并有时与吸收合并同义,有时又与收购相同。具体来说,目前企业兼并的主要形式包括:1.承担债务式兼并;2.购买式兼并;3吸收股份式兼并;4.控股式兼并。

    四、合并

  • 105人看过2024-01-06
    企业海外并购审批流程的规定:依据我国相关规定,企业海外并购的,需提交商务部核准;由中央企业向商务部提出申请,地方企业通过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向商务部提出申请。
  • 105人看过2024-01-06

    1、应当以书面形式签订协议;

    2、合伙协议内容应当完善,载明法律规定的事项。包括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合伙事务的执行,入伙与退伙等;

    3、合伙协议须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4、退出机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时候如何计算资本。

  • 104人看过2024-01-06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106人看过2024-01-06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需要以下条件:

      1、有经过股东共同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管理的公司章程;

      2、设立注册的资本符合公司章程规定;

      3、股东人数符合《公司法》的要求;

      4、有公司名称;

      5、有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设立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 105人看过2024-01-06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公司有上述第(1)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公司依照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的,有限责任公司须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有关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4)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106人看过2024-01-06

    一、公司合并的内容有哪些

    在我国公司合并之后一般来说涉及以下内容:1、合并各方的名称、住所;2、合并后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的名称、住所;3、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处理办法;4、合并各方的资产状况及其处理办法;5、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因合并而增资所发行的股份总额、种类和数量;6、其他事项。公司合并的内容有哪些

    二、公司合并的内容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 107人看过2024-01-06

    可以。法人代表和法定代表人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一般是指根据法人的内部规定担任某一职务或由法定代表人指派代表法人对外依法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人,它不是一个独立的法律概念。法人代表并没有股东非股东的限制。

  • 103人看过2024-01-06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 102人看过2024-01-06

    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公司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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