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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68人看过2024-01-06

    1、在公司章程中对法定代表人职务权力尽可能予以约束,而将生产经营的决策权、管理权规定给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股东会等相关会议)。

    2、既然担任了该职务,就不要完全放手不管、闭眼签字,而是至少要在签字、表决之前,考虑清楚是否有违法(包括不作为)的情形,如有则投反对票。

    3、在公司章程及聘任合同中规定/约定好辞职的权利,如果发现公司的生产经营中有涉嫌违法犯罪的情况,或者管理极不规范,果断辞去职务,不要等到事情不可收拾。

    4、自己保管好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印章则明确由其他的专人保管。

  • 201人看过2024-01-06

    任意性规范:允许章程自己规定,不完全由法律来规定。但公司章程的约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任意性规范则、允许主体变更、选择适用或者排除该规范的适用。商法以私法规范为主体,贯彻意思自治原则,当然具有大量的任意性规范。商事活动要求简便、快捷,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更为合理,因此在商事行为法方面更多地存在任意性规范。例如合同的订立、合同形式的选用、履行的方式,公司中经理人的设置、职权的规定,证券的投资,票据的转让等,都可以由当事人按照自己的意思自由决定。

  • 143人看过2024-01-06

    (1)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决议通过方式。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可以看出,对于担保是由股东会议通过还是由董事会议通过,可以在公司章程中直接约定。

    (2)法定必须由股东大会通过的担保决议。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也就是说,为本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的担保,必须经过股东会议通过,而不能通过公司章程的约定来由董事会通过。

  • 171人看过2024-01-06

    法人不能辞职。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社会组织。

    从整体上讲,法人分为两类:一类是营业性的法人,即企 业法人,属于经济组织;一类是非营业性的法人,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企业法人,主要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人以及外商独资企业法人,以及它们之间成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联营企业和其他各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者公司。

    公司不想要只能转手,是变更工商信息。法定代表人通常代表了一种权利而不是义务,因为法定代表人与董事长、总经理都不一样,后者都需要承担责任义务,前者则很少。所以,担任法定代表人是无法提出辞职的,不同于总经理等管理人员的辞职,你只能要求股东或董事会加以变更。

    如果不变更,可以消极行使法定代表人的权利,对公司是不利的,甚至可以以此为理由让公司停止运转。即便是不想担任了,也需要看股东的意思,但可以不履行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建议发函给公司,要求变更法定代表人。

  • 226人看过2024-01-06
    公司的设立原则有:
    1、许可设立原则。设立公司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设立条件,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后许可设立,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2、准则设立原则。公司设立的必备条件由法律规定,符合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可以设立。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设立条件的,不得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 319人看过2024-01-06
    1、由股东会表决通过。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股东缴纳新增资本的出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 391人看过2024-01-06
    确认公司发起人一般应该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必须有出资行为,即向公司出资或认购公司股份。
    2、发起人必须实施设立行为,即承担公司筹办事务。
    3、发起人必须在公司章程上具名并签字盖章。
    4、发起人应当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 159人看过2024-01-06
    1、公司发起人的权利有:
    (1)参加公司筹委会;
    (2)推荐公司董事会候选人:
    (3)起草公司章程;
    (4)公司成立后,享受公司股东权利。
    2、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1)承担债务的连带责任;
    (2)在成立时发生的损失承担责任:
    (3)承担虚假注资的法律责任;
    (4)公司成立或挂牌上市一年内不得转让股份。
  • 139人看过2024-01-06
    公司减资程序:
    (1)董事会制定公司减资方案。
    (2)股东会对公司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债权人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4)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5)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
  • 151人看过2024-01-06
    1、用于投资的实物归投资者所有,未担保或抵押;
    2、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拥有所有权;
    3、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股东或者发起人应当具有土地使用权;
    4、注册资本以无形资产出资的,其占注册资本的比例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5、以实物或无形资产出资的,必须经过评估,并提供评估报告;
    6、公司章程应当规定上述出资的转让,并在投资后及时办理转让手续,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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