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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0人看过2024-01-07

    收到清算通知或看到公告之后,债权人或其代理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投资人或清算人呈报其债权,请求获得清偿。这是保障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的合法利益的一个有效的手段。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或者法院指定的清算人依法通知债权人或者发布公告后,债权人接到通知的,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申报债权;债权人未接到通知的,也应当在最后一次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投资人或清算人申报其债权。

  • 100人看过2024-01-07
    特许经营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特许人、被特许人的基本情况;
    (二)特许经营的内容、期限;
    (三)特许经营费用的种类、金额及其支付方式;
    (四)经营指导、技术支持以及业务培训等服务的具体内容和提供方式;
    (五)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标准要求和保证措施;
    (六)产品或者服务的促销与广告宣传;
    (七)特许经营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赔偿责任的承担;
    (八)特许经营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九)违约责任;
    (十)争议的解决方式;
    (十一)特许人与被特许人约定的其他事项。
  • 100人看过2024-01-07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多少发起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达到法定的人数,应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规定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是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国际惯例。如果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没有规定,一则发起人太少难以履行发起人的义务,二则防止少数发起人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发起人的最高限额则无规定的必要。
  • 100人看过2024-01-07

    1、向有关政府部门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并获得批准;

    2、原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作为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将其净资产按1∶1的比例投入到拟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3、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4、制定公司章程,召开创立大会;

    5、创立大会结束后的30天内,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6、在媒体上公告。

  • 100人看过2024-01-07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的规定
    1、公司经营范围是公司章程的必备条款,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应当按照公司法办理变更经营范围的程序。新公司法对变更经营范围有具体规定。
    2、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3、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 100人看过2024-01-07
    人民法院强制解散公司的条件有: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 100人看过2024-01-07
    根据破产清算工作具有涉及面广、专业性强、技术性高的特点,必然决定了应当由会计、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人员组成,并且为了工作开展的便利,对专业人员还要求有一定的资质。因此,清算组成员首先应当从会计师、评估师、律师中挑选,如果根据案件需要,还可以聘请公证员、拍卖师等专业人员参与组成。
  • 100人看过2024-01-07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按以下情形处理:

    (1)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不同意的股东不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视为同意转让。

    (2)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主张转让股东应当向其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转让股权的同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转让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但转让股东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放弃转让的除外。

  • 100人看过2024-01-07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三)损害赔偿责任。

  • 100人看过2024-01-07

    是的。

    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占有和使用,但合伙企业无权处分。

    合伙企业的财产由两部分构成:

    一是合伙人的出资。

    二是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企业所得的收益除了包括合伙企业因经营所积累的财产外,还包括合伙企业在其存续期间非经营所得的财产权益,如接受他人赠与的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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