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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90人看过2024-01-08

    1、提出申请,条件是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债务人直接向相关机关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相关机关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相关机关申请重整。

    3、相关机构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

    4、相关机关指定管理人。

    5、通知已知的债权人并公告通知未知的债权人。清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并确定第一次债权人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6、债权人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并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编制债权表并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7、债权申报期满之日起15日内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8、在破产重整中,进入重整期间后,经债务人申请相关机关批准,债务人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经营事物,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经营事物。

  • 201人看过2024-01-08
    清算程序违法需要承担的责任是:
    1:依照事实经过以及造成的后果判定为刑事犯罪。公司清算是一个过程,法律设置了严格的清算程序。所谓的公司清算程序,是指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该经过的具体步骤。
    2:一般而言,清算程序是主体资格类行政许可事项注销的必经程序,而对非主体资格类行政许可进行注销则不需要经过清算程序。
  • 233人看过2024-01-08

    1、收购兼并

    在我国收购兼并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其他企业股权或资产、兼并其他企业,或采取定向扩股合并其他企业。本文中所使用的收购兼并概念是上市公司作为利益主体,进行主动对外扩张的行为。

    它与我国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概念不同。“股权转让”是在上市公司的股东层面上完成的,而收购兼并则是在上市公司的企业层面上进行的。兼并收购是我国上市公司资产重组当中使用最广泛的一种重组方式。

    2、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另一个重要方式。在我国股权转让主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宗股权转让,包括股权有偿转让、二级市场收购、行政无偿划拨和通过收购控股股东等形式。上市公司大宗股权转让后一般出现公司股东、甚至董事会和经理层的变动,从而引入新的管理方式,调整原有公司业务,实现公司经营管理以及业务的升级。

    3、资产剥离和所拥有股权的出售

    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的出售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一个重要方式。主要是指上市公司将其本身的一部分出售给目标公司而由此获得收益的行为。根据出售标的的差异,可划分为实物资产剥离和股权出售。资产剥离或所拥有股权的出售作为减少上市公司经营负担、改变上市公司经营方向的有力措施,经常被加以使用。在我国上市公司当中,相当一部分企业上市初期改制不彻底,带有大量的非经营性资产,为以后的资产剥离活动埋下了伏笔。

    4、资产置换

    资产置换是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一个重要方式之一。在我国资产置换主要是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以优质资产或现金置换上市公司的存量呆滞资产,或以主营业务资产置换非主营业务资产等行为。资产置换被认为是各类资产重组方式当中效果最快、最明显的一种方式,经常被加以使用。上市公司资产置换行为非常普遍。

    5、其他

    除了股权转让、兼并收购、资产置换、资产剥离等基本方式以外,根据资产重组的定义,我国还出现过以下几种重组方式:国有股回购、债务重组、托管、公司分拆、租赁等方式。

  • 133人看过2024-01-08
    公司投资人清算流程需要的文件有:
    1:《清算指南》、《清算报告书写格式》、《清算备案申请书》等。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2: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是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自己对企业进行清算。

  • 166人看过2024-01-08
    企业清算时额的清偿顺序是: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217人看过2024-01-08
    破产管理人一般由法院指定。
    1: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
    2:人民法院根据债务人的实际情况,可以在征询有关社会中介机构的意见后,指定该机构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并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管理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
    (三)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四)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

  • 133人看过2024-01-08

    特征如下:

    1.和解制度与整顿制度相结合

    整顿申请是提出和解请求的前提和条件;

    和解协议的达成和被认可生效是开始实施整顿方案的前提和条件;

    整顿方案构成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

    2.和解制度与破产程序相结合

    3.和解和整顿只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

  • 314人看过2024-01-08
    个人申请破产后,我们可以视为其已经不具有了还债能力。那么此时对于其的债务问题,就可以从不具有还债能力进行分析。
    1: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判决强制偿还。由此可见,债务人必须偿还债务是肯定的。但目前社会上债务得不到偿还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力偿还,另一种是有能力而拒不偿还。
    2: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了,这就要经过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执行,债权人就拿多少。
  • 130人看过2024-01-08
    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
    (1)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注销登记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4)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 144人看过2024-01-08
    1、企业被宣告破产。
    2、组建清算组。
    3、接管破产企业。
    4、处理善后事宜。
    5、编制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清偿债务。
    7、报告清算工作。
    8、提请终结破产程序。
    9、追究破产责任。
    10、办理注销登记。
    11、追回非法处分的财产。
    一个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其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就只能申请破产,然后进行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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