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不注销也不办理年检的话最终会被吊销营业执照,吊销后企业法人会被列为黑名单,无法再提任法人。
2、经济处罚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对于不依法正常注销的,第三年不年检会被视为自动吊销。
3、公司黑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注销的企业会被工商部门拉进黑名单,以后该企业要去工商、税务办理作何事务都会经历严格的筛选审核。
4、法人黑名单
被吊销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会被工商局列入黑名单,在3年内无法使用自己的名义再注册公司。
税务则永久被列入监控黑名单,如再注册公司,将被税务机关追溯补税罚款。
个人破产并不是指破产人不需要还钱,而是对个人债务有前提的部分豁免。债务人的债务并不因为宣告破产而直接豁免,只有在满足法定条件的前提下,经过一定的监督期,债务人才获得豁免。
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企业申请破产还是需要还债的。
2、在我国的企业破产清算的规定中,我国的企业破产后需要还债。破产企业需要以破产财产偿还各项债务,具体包括企业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职工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的经济补偿金;公司所欠的税款以及普通的破产债权等。
1、企业破产还是要还钱的。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2、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自由清算,即指公司按照股东的意志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的清算。此种清算一般没有先后程序规定,也无论是否能足额清偿,不能清偿的债权不因清算结束而消灭。任意清算通常适用于两合公司、无限公司。
法定清算是指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清算。法定清算对公司财产的清算有顺序规定,法定清算结束,公司法人资格依程序消灭。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清算均是法定清算。
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变更决议或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全体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章程修正案;
5、董事会决议;
6、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8、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