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42人看过2024-01-08
    1、各中介机构正式进场对拟改制资产(或整体资产)开展审计、评估工作;
    2、根据拟定的股权设置方案,落实其他发起人及出资方式;
    3、向工商部门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确定股份公司的名称;
    4、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向财政部门办理评估结果备案;
    5、根据债务重组方案,取得主要债权人对债务处理的书面同意;
    6、拟定国有股权管理方案,取得财政部门的批复;拟定国有土地处置方案,取得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复如需;
    7、签署发起人协议,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设立文件;
    8、各发起人出资到位;
    9、验资机构验资。
  • 138人看过2024-01-08
    1、改制企业拟定改制目标、发展方向和业务规划;
    2、各中介机构进场进行尽职调查;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改制企业的历史沿革和产权构成,业务和资产结构,经营和财务情况,业务和市场规划,以及土地、房产等资产的权属情况等,为下一步制订可行的改制重组方案提供基础数据。
    3、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拟定改制重组方案,划分业务和资产范围;确定方案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有效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突出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目标、核心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保证股份公司和原企业均能直接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兼顾原企业的生存能力;遵循资产和负债重组的配比性和相关性原则等。
    4、上报主办单位或主管部门拟改制方案,取得同意改制的批复;
    5、明确改制基准日,完成资产评估立项工作,企业根据要求准备审计、评估工作所需财务资料。
  • 212人看过2024-01-08
    (一)负有积极地履行董事会职能责任或指定的职能责任。
    (二)因董事会职能未得以全面、合理行使的原因,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股东要求董事会承担赔偿责任的,该原因发生时并未明确归属某位董事职责分工的,则所有执行董事应当承担连带经济责任。
    (三)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公司法中关于董事会的规定,由公司章程规定。
    两种执行董事:
    1、作为法定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
    2、作为上市公司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并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它和非执行董事是相对的,所谓执行董事,它本身作为一个董事是参与企业的经营,执行董事也称积极董事,指在董事会内部接受委任担当具体岗位职务,并就该职务负有专业责任的董事。执行董事是公司的职员。
  • 220人看过2024-01-08
    (一)民事责任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有忠实、勤勉业务,损害公司利益时,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存在上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应当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行使职权的义务。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时,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公司,在公司对外承担相关责任后,有权就公司的损失向法定代表人追偿。如果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实施了侵犯公司利益的侵权行为,损害了公司利益,构成了共同侵权,那么也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行政责任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4、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5、变更、终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6、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三)刑事责任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该法条明确了在单位犯罪时,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并未将法定代表人列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的范畴。如果根据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的协议等证据,能够认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未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那么该单位被追究刑事责任时,与挂名的法定代表人无关,应该由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 3183人看过2024-01-08
    执行董事是指参与经营的董事。作为法定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作为上市公司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并没有明确的法规依据。根据《公司法》第五十条执行董事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
  • 170人看过2024-01-08
    (一)是独立于国家的财产
    国家财产分为国库的财产和国家授权给机关、厂矿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这两者是必须分开的。
    国库财产由国家财政部作为国家代表来支配,就是说是国家直接支配的财产。第二种是由法人经营管理、支配使用的财产。过去企业利润全部上缴,因此法人的债务是由国家来清偿的,利改税以后,企业法人向国家缴税,国家就不负对企业法人债务的清偿责任了,所以说法人财产是独立于国家的财产,由企业法人自负盈亏。
    (二)是独立于主管机关的财产。在利改税以前,许多上级主管机关对企业的财产无偿调拨。而现在,利改税以后,企业是独立的法人,主管机关不能截留税收,搞无偿调拨、无偿摊派。政企分开后,主管机关只能进行行政的宏观计划领导。因此,法人财产也是独立于主管机关的财产。
    (三)是独立于其他企业或法人的财产
    任何一个法人都有独立自主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任何企业或法人不得支配其他企业的财产。如果企业法人之间,有闲置的生产资料可以转让。转让应当是有偿的,不能无偿调拨。一个先进企业帮助一个落后企业,也不能变相支配落后企业的财产。所以说法人财产是独立于其他法人的财产。
    (四)独立于个人的财产
    首先,法人的财产不是法人的领导人的财产,领导者处于法人代表地位,他支配使用法人财产,是代表法人作出的行为。其次,法人的财产也不是其成员的财产。这里的成员主要指出资人,一个人只要将财产入股,就是将财产所有权移交给了法人,而他则换回了股权即出资人也无权支配企业法人的财产。再次,法人的财产也不是职工所有的财产。法人财产同职工个人财产也有所区别。我国的企业不是工人所有,也不是“社会所有制”,因此,两者也应区分开来。
  • 2060人看过2024-01-08
    《公司法》意义上的执行董事,是指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在不设立董事会的情况下设立的负责公司经营管理的职务。而总经理传统意义上是一个公司的最高领导人或该公司的创始人。但实际上,总经理所在的层级,还是会因公司的规模而有所不同。在存在前述执行董事的情形下,公司应当为规模较小的有限公司,那么我们也应该基于这一前提,在同等环境下对执行董事和总经理的地位进行比较。执行董事是经股东会选举或委派产生,总经理是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在公司未设董事会时,一般囊括在执行董事的职权范围内。执行董事的职权由公司章程规定,实践中一般会参照董事会的法定职权范围予以规定。总经理除公司法第四十九条予以详细列举的职权外,其他职权是由董事会/执行董事予以授予的。由此可知,执行董事的地位与职权均高于总经理,总结一下之前所提到过的三方:执行董事、总经理及股东,他们的地位分别是股东高于执行董事,执行董事高于总经理。
  • 124人看过2024-01-08
    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条件如下: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
  • 149人看过2024-01-08

    公司解散的情形包括:
    1、营业期限届满;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3、因合并或者分立而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7、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8、、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9、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 160人看过2024-01-08
    1、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是指共同经历公司从未设立到已设立过程的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有二至二百的发起人。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发起人这个概念,只有股东。
    2、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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