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42人看过2024-01-06

    “分公司可以作为原告。虽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分公司可以依法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民事活动,包括诉讼活动,所以分公司有权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规定,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其他组织参加诉讼。

    但是需要注意,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因此,虽然分公司可以参加诉讼,但是其法律后果最后仍应当由总公司承担。

  • 157人看过2024-01-06

    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提交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经营范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 126人看过2024-01-06

    分公司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4、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分公司变更后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6、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 131人看过2024-01-06

    合并合同的主要条款应当包括:

    1、合并各方当事人

    合同当事人既包括合同的主体――订立合并合同、参加公司合并的各方公司,还包括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新设的公司。合并合同中要写明这些公司的名称及住所等。

    2、合并的方式

    合同中合并的方式,应当是按法律形态进行的具有法律意义的分类形式,即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

    3、合并的对价

    合并对价即合并中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为取得消失公司财产而支付的对价。合并对价的基本形式有两种――股票和现金形式。

    4、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

    合并各方的资产、债权债务状况是决定合并价格的基本要素,对合并价格的科学确定,对合并是否成功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合同中应对此做出明确的记载。

    5、职工安置办法

    由于合并中存续公司的职工利益受到合并影响的程度要小得多,所以职工安置办法条款只适用因合并而消失的公司。

  • 178人看过2024-01-06

    公司经营范围的变更应当携带应当执照、法定代表人的信息以及申请书进行变更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范围的变更代表公司章程需要变更,此时需要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公司法》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 138人看过2024-01-06

    1、以现金、非现金资产组合清偿某项债务

    1债务人以现金、非现金资产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转让资产损益。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2、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组合清偿债务

    债务人以现金、将债务转为资本两种方式的组合清偿某项债务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本(或实收资本)的差额作为资本公积。

    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因放弃债权而享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已提坏账准备之间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

  • 142人看过2024-01-06
    根据《公司法》第九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符合本法规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条件。”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仅仅是公司形态上的变化,因此,除国务院批准采取募集方式外,在变更时不能增加新股东。公司变更前的债权、债务由变更后的公司承继,并且不应进行资产剥离。
  • 131人看过2024-01-06

    (一)变更名称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公司代理人证明。

    (二)变更住所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公司住所使用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或其它有效的房屋证明;

    (5)公司代理人证明。

    (三)变更法定代表人需提交的材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股东会决议;

    (3)章程修正案;

    (4)法定代表人任(免)职证明;

    (5)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及签字备案书;

    (6)(成立董事会的)董事会决议;

    (7)新法定代表人不是董事会成员的,提交公司董事、监事成员任职证明;

    (8)法定代表人兼职总经理的,提交总经理任职证明;

    (9)法定代表人是法人股派入代表的,提交派入职工代表证明。

    (10)公司代理人证明。

    (四)变更注册资本需提交材料:

    (1)增加注册资本需提交的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验资报告(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出资的需提交评估报告);公司代理人证明;增加新股东的需提交新股东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2)减少注册资本需提交材料: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股东会决议;章程修正案;减少注册资本公告(至少1次)的有关证明;公司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公司代理人证明;验资报告;如果注册资本减少后影响公司经营范围的应变更经营范围。

  • 124人看过2024-01-06

    1、导致公司分立无效的情况有:

    (1)公司分立未通过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分立程序存在瑕疵,未分割财产,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其他情况。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 206人看过2024-01-06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办证大厅窗口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注册地址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复印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注册地址的房产为单位所有,那么要在房产证及房屋租赁合同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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