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致公司分立无效的情况有:
(1)公司分立未通过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分立程序存在瑕疵,未分割财产,通知并公告债权人;
(3)其他情况。
2、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