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首页 > 行业知识 > 设立与经营纠纷
  • 126人看过2024-01-11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 136人看过2024-01-11
    1、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2、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3、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4、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5、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 168人看过2024-01-1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 289人看过2024-01-11
    作为公司的股东应承担的责任:
    1、出资义务;
    2、对公司债务负有有限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出资填补义务。股东对公司设立时以非货币出资,实际价额显著少于章程评定价额的部分负填补责任,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股东对增资时财产差价负填补责任,同意该决议的股东,就该差额对公司负连带责任。此外,股东未按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时,应对以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4、追加出资义务,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定,股东会可做出决议要求股东在其出资以外,增缴股款。
    5、股东负有对于公司以及其他股东诚实信用的义务。
  • 124人看过2024-01-11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3)破产的和解协议:
    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4)破产的宣告: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5)破产的清算: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6)破产终结: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 123人看过2024-01-11
    一般情况下,股权转让经过以下手续:
    一、首先需要您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与第三方(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转让价格、交接、债权债务、股权转让款的支付等事宜,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盖章。
    二、需要另外那位股东对您的股份转让给第三方放弃优先购买权,出具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或证明。
    三、需要召开老股东会议,经过老股东会表决同意,免去转让方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原来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
    四、需要召开新股东会议,经过新股东会表决同意,任命新股东的相关职务,表决比例和表决方式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参加会议的股东在《股东会决议》上签字盖章。讨论新的公司《章程》,通过后在新的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
    五、在上述文件签署后30日内,向公司注册地工商局提交《股权转让协议》、《股东会决议》、新的《公司章程》等文件,由公司股东会指派的代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六、股权转让的债权债务一般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股权转让协议》中进行详细约定
  • 143人看过2024-01-11
    1、在公司拟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公司分配利润的,债权人也可以就此种情况主张决议无效;
    2、剥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新股认购优先权的;
    3、要求股东超出出资额或者所持股份向公司承担责任的;
    4、选举具有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
    5、违法增资、减资或者发行新股的;
    6、导致股权及其行使不平等或取消股东股权的,
    7、决议无股东签名的;
    8、不做会议记录的;
    9、表决标准及通过比例的计算违反章程或法律规定的。
  • 132人看过2024-01-11
    使用集体土地应当注意:
    (1)企业改制前使用的是集体所有的土地,改制后如需继续使用,应当先通过征用程序将集体土地转变为国有土地,然后再办理有偿使用手续。
    (2)公司的经营范围如果包括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确实需要使用集体土地的,可以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署承包经营合同,以承包的方式使用集体土地。
  • 143人看过2024-01-11
    虽说股东权利一律平等,但是大股东和小股东相比还是有一定的差异的,具体表现在:
    小股东的劣势主要表现在:
    1.小股东的收益比较少
    2.大股东可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小股东却不可以。
    3.无法左右股票的走势,当然,小股东联合起来是可以的,但是这种现象的发生时十分渺茫的,所以,只有大股东牵着小股东的鼻子走。
    4.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小股东无力回天,所作的只有止损,要不然就是等待,换句话说就是套住。
    不过,事物是辩证的,我们要看到,小股东所要考虑的就是只要存在差价,那就是有利润,小股东比较灵活,随时可以抽出资金,赚了可以及时地刹住,赔了可以及时地止损,但是大股东由于资金过于庞大,有的时候是很难从跌势中回过身来的。
  • 149人看过2024-01-11
    哪些公司申请能申请破产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严重亏损,不能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作为债务人的企业法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其债权人也可以申请该债务人破产。
您的企业遇到问题了吗
免费咨询专业法律顾问